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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不用影响工作,那么,失语症就是我的保护层。
因为无法说话,所以别人不会再期待我说话。
我不用再说谎。
也不会再成为‘无耻的说谎者’。
所以,其实我根本不想治好它,也不想去看什么心理医生。只是……似乎,如果无法开口对勋暮生说出‘我们分手’,他不会放弃我,如果我能开口说话,那么我一定会告诉他,‘我们分手’。
他知道这些。
可即使这样,他为什么还要从美国找到心理专家,来治疗我的失语症?
“Alice,你怎么在这里?”
勋暮生抓着自己的西装外套急急忙忙走出来,他骤然停止了脚步,然后走到我面前,“我看到楼下有车子灯光晃动,知道你们会议结束,我以为你自己先走了。”
安静了一会儿,他自己先笑了。
“忘记你不能说话,走吧,我带你回家。”
即使住在一起,其实,不用做爱的日子,我与勋暮生是分房睡的。
今天就是。
我洗完澡,本来疲惫的应该躺在床上与周公抵死缠绵,可是我躺在这张绵软的床上,看着天花板,和窗外那个巨大的玻璃花房,怎么也无法入睡。
我想吃一点安眠药,只是打开了药瓶,想了想,又把药丸放了回去。
最后,我打开了电脑。
调出廖安给我发过来的《Slumdog》的文档,这只是一个简单构想的大纲,并没有成熟的故事情节,却有一个大约的方向。
我看着这个,想到了很多。我想到了伦敦东区的混乱,3区的那些摇摇晃晃,白粉吸多了的消瘦的人影,还有燕城鬼市那个不被G承认,却是所有父母官都无法避开的区域,因为某些特殊的原因,因为那个鬼市被拉下马的官员可以组成一个加强排。
有些什么冲动,在我手指尖凝结。
既然无法说话,但是,我的手指还可以动。
我拥有电脑——这个对我来说,可以和康师傅香辣牛肉面并称为‘本世纪最重大的发明之一’的神奇工具。
我可以把我想要说的东西,写出来。
……
故事的主角,应该是一个少年,一个拥有西藏农奴翻身得解放之后的那种坚毅而清澈的眼神的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