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67 希腊国王的难言之隐】(4 / 5)
外国商人,约束也很严格。
1759年颁布过所谓“防范夷商规条”,规定外国商人销货后即须回国,禁止住冬;商馆不准交易;公行行商不许拖欠夷商债务,使夷商有所借口;夷商不许雇用中国仆役,居住地由中国加派兵丁防范。这些条规以后又加改订,限制更严。
关于贸易和生活起居都有限制,如禁止外商打听中国行情,夷商不许坐轿,禁止夷商家眷上岸,捐税有一定的规定,等等。
1755年因为历年往浙江贸易的外船日多,乾隆决定把浙江定海的税额提高,加以防止,并说,广东从明代以来就是贸易地方,结果出现了澳门,现在定海的夷商日益增多,如果不加限制,将来就会在浙江重新出现一个澳门。
这次加税,是使外国商人无利可图,目的不在于增加收入,而在于限制外商,防止重新出现澳门。
外国商人想出种种办法,要打破中国地方官员对他们的限制。
1793年、1816年,英国两次派遣使臣来北京交涉。
在此以前,还从来没有过外国使臣来北京(帝俄只派过贸易团),这是外国第一次正式派使臣来华,目的是想打破中国对外国贸易的限制。
第一次是借给乾隆祝寿的名义,英国派遣马戛尔尼来中国,当时乾隆在热河接见了他们。
他们要求扩大贸易至宁波、舟山、天津等港口,要求减税和免税,要求准许英国派遣使臣驻在北京,要求在广州、舟山附近各租借一个小岛收贮货物。
乾隆当时全部拒绝了这些要求,说:你们前来朝贡的诚意,我很满意;但是你们提出与中国体制相违的要求,我不能答应。
1816年(嘉庆二十一年),英国又派阿美士德来华,还是想要求增加港口,扩大贸易,由于礼节问题,使臣朝见皇帝不肯下跪,清政府对他很不客气,下令驱逐出境。
英使两次来华的目的都是为了扩大贸易,想比其他国家得到更多的利益。
当时中国都未予答应。
清廷在对外贸易问题上,限制是严了一些,使对外贸易没有得到应有的发展,这是一方面;但是,当时进行一些限制也是必要的,因为中外往来的制度还没有建立起来,如果不加限制,那么对中国是不利的。
中国主要以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为主,对外来贸易品基本没有什么需求。
但是英国等国家正处于资本主义发展时期,对资本的扩张很热衷,赔钱的买卖他们很划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