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9章 税务改革(3 / 9)
就是永不增农田之赋。想想连石坚在大理修一条道路,几个书枢大臣都紧张万分,况且这三条祖训。田赋是没有增加。但人头税重开了,还有一些其他的名目,这都是石坚从下边搜集上来的,有凭有据,比如“农器钱”、“牛皮牛筋税”、“头子钱”(运输损耗费用)等等。
其实赵祯对这些都知道,连这些大臣都知道,可现在百姓收入增加,国家开支增加,不得不用这些名目代替。还有两税法消灭了力役制度,但宋朝又巧立了职役与差役。也就是农村和城市居民都按照家庭资财情况编制为九等,上四等承担职役,比如为政府管理仓库和物资转运的“衙前”,为政府征收赋税清查户口的“里正”、“书手”,维持治安的“弓手”;下五等负责差役,为政府提供种种勤杂服务。不过职官户、坊郭户、女户、单丁等可以免役。也就是这一部份人导致了王安石的雇役法流产,这项法律的本意是政府向人户征收一笔专门的免役钱。这样一来,那些免役的人不乐意了,特别是前一种人,可是最有权势的一个群体。司马光的品价是免役敛钱,养浮浪子弟。
除了王安石的变法外,石坚全写了出来。所以赵祯小脸儿红红的。这是臊的,或者叫婊子立牌坊。
但他们看到下边还有呢。
后面石坚还写了两条税制,第一条就是一条鞭法。原来缴纳实物的田赋一律改征银两,原来的职役中的里甲等等以及差役中的种种“银差”也折合为银两,摊派到本地的耕地总数上作为田赋的附加税一起征收。由于实现了货币化,没有里甲催缴、征集、运输的问题,全部由纳税人自行到县衙门“投银”直接缴纳。
看到这个税法,所有人眼里一亮。这样省得遮遮掩掩得变项收各种税务。而且也解决了人口流动收税的难度。
石坚也下边写了小字,农民将获得更多自由,为了获得货币交税,必然将产品投入市场,加速商业经济的发展。但他也注明了不利的地方。还是官员!
一旦施行,有可能会出现有的地方官府仍逼使农民从事各种徭役;有的额外加赋,条鞭之外更立小条鞭,火耗之外复加秤头;更严重的是藉一条鞭法实行加赋。
事实上也是如此,明朝后期不断加鞭,朝廷加一分,地方加十分,于是大家一起开城门迎闯王。
其实这是一条很先进的税法,特别是一些征收税务的里正欺负百姓的无知,加重百姓负担。这一条税法,将这一漏洞弥补。连著名清官海瑞也对这种税法不遗余力推广,并且涉及到的利益并不是很大。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