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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各种所需要的武器装备,而不需要经过内阁政府审议。
海军下辖的军火生产企业多达数十家。二战爆发前,直接为帝国海军服务的军火企业包括了22家造船厂,2家飞机制造厂(战争期间扩大到了5家),24家弹药工厂,4家车辆工厂,5家火炮工厂,3家电子工厂(后来扩大到了6家)。这些工厂构成了海军庞大的军事工业生产体系,而为这些军工厂提供工业原料的则有6家大型钢铁厂,3家电解铝工厂,4家橡胶厂,12家化工厂,以及其他各类基础工厂20多家。
这些工厂分为了两类,在战争时期,军火工厂的管理将由帝国内阁政府(一般是海军部,后来为国防部)统一管理,而生产任务则由海军直接安排。而原料工厂则由帝国政府(工业部)直接管理。
在军火工厂中由有五种等级划分。拿造船厂(最重要的军事工厂)为例。能够承建主力舰的造船厂为甲类造船厂,其地位是最高级的,其保障级别也是最高的。而能够承建重巡洋舰等重型战舰的造船厂为乙类造船厂。承担驱逐舰(包括潜艇)的为丙类造船厂。以此类推,各类工厂因级别的不同,所得到的保障力量也就不同。在物资紧缺的条件下,甲类工厂将得到首先保证,随后才是其他级别的工厂。同时,高级别工厂可以承担部分低级别工厂的生产任务,而低级别工厂则不能承担高级别工厂的生产任务。工厂本身的级别并不固定,海军根据其实际情况,完成生产订单的情况,将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并且以此为依据来划拨工厂的基础设施建设费用,并且确定工厂的新级别。
相应的,其他各种军事工厂也都有类似划分,这是保证重点装备能够得到优先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帝国在多年的战争中总结出来的经验。
这些工厂的具体清单为:
甲类工厂:大连造船厂,威海造船厂,江南造船厂,广州造船厂。沈阳飞机制造厂,哈尔滨飞机制造厂,青岛弹药工厂,苏州车辆厂……
乙类工厂:青岛造船厂,连云港造船厂,福州造船厂,高雄造船厂,南昌飞机制造厂,淄博弹药工厂,杭州车辆厂……
……
这些工厂才是帝国海军真正的支柱与基础,没有这么庞大的工业基础,帝国海军就不可能拥有世界上最强大,最厉害的舰队,不可能拥有世界上最优秀的战舰。在整个大战期间,除了在前线浴血奋战的数百万帝国海军将士之外,这些工厂里的550万工人也在为海军,为帝国做着默默无闻的贡献!
除了庞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