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千四百二十八章 自下往上(4 / 7)
强对当地的统治,一直都在统计户籍、牧场,等等,有足够的资料支持。
另外,当初消灭阿史那贺鲁的时候,留守在当地的将军,是集权于一身的,但这是应急之需,而如今当然要军、政分离,故此安排刺史去接管行政权,又设立军府、都督府,文武各司其职,相互制衡。
唯独苏定方除外,苏定方在大都护府还是集行政、军权于一身的,这是因为朝廷还需要一个强有力的支点在那里,而苏定方将大都护府治理的井井有条,换别人的话,不一定有他好。
再加上这么一划分,权力就完全分散了,那安西大都护府只是名义上的大都护府,平时没有对于其他地区州府的管辖权,除非是发生突发状况,朝廷就直接下令大都护府,能够迅速形成凝聚力,并不担心苏定方会对中央构成威胁,因为龟兹刚好处在中心位置,必须要有中央的命令,苏定方才能够带动其他地区军区的军队,那他要造反,直接可以将他给包饺子,但如果不给于苏定方这个权力的话,朝廷一道诏令,得印刷成N份,发到各个州县,这方面大家考虑得都还是非常周到。
李治对此是非常满意,分得越散越好,分而治之,一直都是帝王之术,如果只有几个都护府,就不太好控制,会对中央构成威胁。
他都满意了,那韩艺他们也不便多说什么,他们也说不了什么,这么复杂的行政区域划分,谁敢去推翻,你行你上啊,韩艺还真没有这个能耐,这真的专业知识,这他可是一点都不具备。
在得到大家的一直认同之后,李治又道:“至于如何划分行政权力,朕已经决定采纳韩艺的建议,施行自下往上的管理方式,如此既能够赢得西北百姓的信任,还能避免官员徇私舞弊,坏我国之大计。”
这是与中原最大的不同点,也是争论最激烈的地方。
因为中原地区自古以来就是自上而下的统治方式,中央管刺史,刺史管县令,一级一级统治下去,从而形成高度集权统治。
但是因为商人条例中的税法,导致政策必须是自下往上走,当地百姓的经济状况决定一个县的财政,而财政就直接关乎政策,县令没有钱,他还能干什么,但是收多少钱,可不是他一个人说了算。
等于这政策是从底下发起的,那么州自然也对于县失去了绝对的管辖权,好比说庭州就只有对于庭州有绝对的管辖权,周边县他很难去管的,我县里面几个衙役,可不是你刺史说了算,而是税务来决定的,除非你私人掏钱,那当然没有问题,倒是你们刺史想要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