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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御史(6 / 10)

说个旁的有证的事儿倒也罢了,却拿贞洁说事,岂不可笑?!有行妇人会偷窃而逃?”

连京兆也觉他说得有理,且京兆知晓,这等高价“雇”来的婢女,多半是主人家收用了的货,若有个婢女脱出时还是处子,反是主人家“高洁”了。这等高价“雇”一个少女,为的是甚,买的卖的看的都是心知肚明,此时再装作不知内情,又装节烈,真个是婊子要立牌坊,拿旁人当瞎子聋子傻子了!

以上皆是世情、不入律法,却不妨碍着判官断案时斟酌参考。

银姐父母不敢强辩,却死咬着将银姐雇与富商,女儿又不见,岂知不是甚搓磨?京兆虽是读书人,不大瞧得上富商卖女求荣,更不喜褚梦麟私德不修,却更恼了银姐父母卖完女儿还要撒泼。原本还要叫林皓这头酌情补偿银姐一二,毕竟林皓一青年男子,将个年轻妇人携行数百里,那头银姐又一口兜揽是路遇着林皓,虽是个淫奔女贼,待林皓确是有情有义,林皓须有个担当。

现却不提这话了,依旧照着原判,只不叫富商追讨原银,也是因京兆厌这富商一把年纪脑满肠肥却贪图美色且有仗势欺人之嫌,要他恶心恶心,有个教训。他原还想将林皓革了功名的,没想林皓太不顶事,连个秀才也不是,只好发回原籍,又行文与江州知府,使严加管教,休令出了江州。

这林皓连日来叫父祖打得怕了,又过堂,连洪谦也叫参了,他也晓得怕了,虽银姐一口兜揽了事情,他内心感动不已,眼下却也只管泪眼看着银姐。他竟是缩了。银姐看他这样,心内绝望,竟不再自辩,只叹:“是奴命苦。”自去领罚。

反叫京兆感叹不已了。连褚梦麟听了,也不顾那爱妾成日咒骂银姐,却出钱与这银姐赎了罪过,将她身契归还与她,又使人将她送往林皓处。这一回休说林皓父祖,便是洪谦,也想掐死这褚梦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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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玉姐在后宫之中,于前朝消息本是颇为灵通,九哥但有事,回来总会与她说。然事涉洪谦,又是糟心的事,九哥便“报喜不报忧”,是以纵慈寿殿都晓得了,只是闭口不言,与她留个脸面,她还叫人蒙在鼓里。还是碧桃往外与人闲话时,听着别殿里宫人说起时才急回来报与玉姐。

玉姐自入宫中便不曾失了稳重,此时听了这消息,也不由心生怒意:“林皓不用安尾巴就是头猪!色令智昏!他道是读个书生路遇狐仙的话本,白快活还有好处赚么?”又骂褚梦麟多事,“自家还陈谷子烂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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