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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二十六章 巨头进化(2 / 3)

能从这里得到多少利益,伴随着矿工大量的死亡,最终……当矿坑挖掘到一定的深度后,这个矿坑已经不能进人了,凡是进来的,还没有能活着出去的!至于原因,自然就是现在的这些僵尸了!

回忆着黑皮手抄本上的描述,僵尸的要害不是头颅,也不是咽喉,而是心脏,只要心脏不损,那么你就算砍掉他的头,他依然可以挥舞着四肢,朝你发动攻击!

想到这里,王冥右手一震间,手中战刀化做了漫天的芒影,一连十几刀,朝对面的十几个僵尸刺了出去,锋芒过处,十几个僵尸纷纷倒了下去,体内的魂魄,纷纷散了开去。被噬灵斩纷纷吞噬!

见到这一幕,三大巨头一愣,随后……艾雅格斯手中骷髅杖一挥间,九个手握骨枪的骷髅,迅速的出现在我们的前面,排成整齐的九宫阵,封锁了整个矿道!

与此同时,另一边……拉达曼迪斯手中的长柄镰刀一震间,刀刃迅速弹直,随后分成了两半,分别朝两侧移了过去,……一把血红的方天化戟形状的兵器,出现在他的手中!

所谓的方天化戟,其实就是一杆长枪上,在枪尖的下方,左右各出现一个朝外弯的月牙刃而已,总体上来说,除了可以锁住对方的兵器外,左右的月牙极其锋利,无论是挥削,切割,还是推拉,都是致命的,不过最重要的是,方天化戟的前端也是枪尖,完全可以把他当枪使用!对付僵尸,和枪没有任何的差别!

可以这么说,方天化戟是集合了十八般兵器的特性与一身的终极兵器,但是也正因为这样,所以也分外难练,自古至今,只有一个人可以熟练的方天化戟,这个人就是吕布,凭借着一把兵器,他几乎可以施展出所有兵器的所有招法,单讲武学天才,天下无出其右者!

不过,对比起来,米诺斯也不比他差,双手一震间,手中的镰刀猛的一弹,先是变成了一把大刀,随后刀身迅速的变化,成为了一把双面开刃的剑形枪尖!

一眼看去,你不得不承认,米诺斯手中的武器还是枪,但是与一般的枪不同,米诺斯的枪尖,是一把犀利的剑身,这让他不但可以发挥出枪的刺,更可以在推进中,施展出左右挥削的特性!

事实上,赵云手中的枪,就象是一把超长柄的宝剑,看着他手中的长枪,王冥不由迷茫了起来,幻想着当年赵云在十万敌军中杀了个三进三出,恩……也只有这样的枪,才可以让赵云做出如此惊天动地的壮举吧!

一枪刺出,随后左挥右削,挡在前路上的敌人,哪还不束手送命,也只有这样的攻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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