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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12章 神主(2 / 3)

曾晋升“神主”。

  只是因为【陈琦】不想。

  ……

  “新法体系之中,编织者下一阶段的境界乃是万法侯。”

  “想要成就万法侯,修炼者就必须要凝聚出自己的法,并让这法得到生命乃至世界的承认。”

  “这就需要【法】能够被其他生命认知,不与世间权柄网络产生冲突。”

  “这本身就是一种反向的【见真我,见天地,见众生。】”

  “即寻得法,然后让【法】被生命与世界所见。”

  ……

  得“法”之路乃是普通新法修炼者的道路。

  对于天巫咒术学院的“真传”而言,或者说对于【陈琦】这种绝世天才而言,他们还有另一条路可走。

  那便是成就“神主”。

  ……

  【见真我,见天地,见众生】,然后真我被天地与众生所见,这便是成就“神主”之法。

  一旦成就“神主”,【真我】就是【法】。

  我意即天意,言出法随。

  ……

  可以说“神主”完全就是“水货版本”的圣人雏形。

  至少是模仿出了一丝“神韵”。

  而普通的修炼者,唯有在成就【王座】之后,才能做到“口含天宪,一言九鼎。”

  ……

  当然,圣人乃是能以己心取代天心,将世界化作自身“私域”的存在。

  完全可以与世界“讨价还价,不落下风”。

  “神主”这种微风吹皱湖面的存在,与能修人工湖的圣人终究是差远了。

  ……

  然而即便如此,“神主”却也是拥有了一些极为不可思议的能力。

  比如“赐福”。

  ……

  赐福,通常盛行于神灵体系,乃是神灵强行超拔信徒生命本质的一种手段。

  但普通的神灵,只能为自家信徒进行赐福。

  强大一些的神灵,或许还可以“泽被苍生”。

  ……

  然而无论神灵如何强大,祂们都无法为路边任意一枚石头进行“赐福”。

  这却是因为神灵的力量必须被“见证”,然后才能发挥效用。

  只是死物的石头,自然是无法“看见”神灵。

  ……

  但“神主”不同。

  与神灵的自私自利截然相反,“神主”乃是博爱的。

  神灵的一切源自于“被见证”,或者说【掠夺】。

  神灵诞生于“被信徒见证”,任何生命“见证”神灵的存在,都将会为其存在“贡献”力量。

  ……

  神主的诞生,却是“自内而外”。

  神主需要【见自我,见天地,见众生】,然后才有资格被“见证”。

  或者说唯有被神主“见证”的存在,才有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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