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狗小说
会员书架
首页 >武侠修真 >苟在仙界成大佬 > 第721章 商贾之城

第721章 商贾之城(3 / 3)

道:“但规矩就是规矩,任何人都不能轻易破坏,请您谅解。”

  千星仙城的规矩就是——灵石!

  像汪尘这样需要转籍的修士,只要提出申请,除非过往有重大的劣迹,否则基本上都会通过审核。

  但需要缴纳一笔费用。

  这又涉及到千星仙城的户籍制度。

  千星仙城的城民分甲乙丙丁四等,其中最低的丁等城民可以自由出入仙城,以及在城里购买和出售各种物资,但没有居留和工作的权力。

  迎仙镇里的镇民,基本上都是丁等。

  上一级的丙等城民,就能够在仙城里居住和工作,但没有资格购置产业和开设店铺!

  也就是说想住在城里,只能租房或者住客栈。

  而乙等城民就没有这些方面的限制,属于真正的千星之民。

  至于最高级的甲等城民,拥有的则是进入体系,也就是当官为吏的资格!

点击切换 [繁体版]    [简体版]
上一页 章节目录 加入书签 下一章
推荐书单:长风渡造作时光无论魏晋贵妃裙下臣今天前妻也没找我复婚玄学,我就会亿点点大佬都爱我[快穿]今天我仍不知道亲爹是朱元璋高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