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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蓝鹊城下1(2 / 3)

己。

  在辎重队伍走到一半的时候,兰特出发了,他要根据辎重队伍的速度调整部队前进的速度。

  大约3个小时之后,队伍大概向南行进了20公里安置第一个营地,无魔者们队营地进行了平整地基,并构筑了简单的土墙、壕沟和卫生壕,为明天大部队在这里安营留下基础。

  ……

  皇996年11月20日,当兰特准备南下的时候,蓝雀城堡里也在准备与城外灰雁部落主力的决战。

  主堡外,鬃狼骑士团整建制的50名骑士已经整装待发。

  骑士团里每一位成员都身穿着带有狼鬃装饰的棕色漆皮铁甲,手上的鸢尾盾面上绘制了黑色的狼头,腰间的骑士长剑柄上也有狼头装饰,就连他们骑乘的黑鳞马马鞍上的金属钮扣上,也有狼头纹的装饰。

  鬃狼骑士团这一身订制的附魔装备,正是凯宾斯·鬃狼伯爵这些年花重金置办的,身着这一身装备的骑士组成的方阵即便处于紊流环境下,也能通过消耗魔晶施展一次群体性的突击攻击。

  群体突击让同时施展的所有成员以极高的速度向前,并且可以在方阵的最前放凝聚出一股由斗气组成的冲击波,直接撕碎方阵前的敌人。

  当然这样强大的招术也是非常氪晶,每一次使用每个人至少消耗一颗魔晶,并且一次战斗也最多使用两颗魔晶,每次战斗之后还要由专人维护。

  齐装满员的鬃狼骑士团身后,是鬃狼伯爵封臣和封臣的骑士们组成的队伍,这支队伍的装备构成就一言难尽了,好一点的比如哈克父子和野熊岭男爵,他们换上了一身从蛮族身上扒下来的盔甲,骑着缴获来的黑鳞马。

  剩下的封臣装备,好点的自己有黑鳞马和铁甲,部下骑士们穿着家族传下来的盔甲骑着自己买的战马;差一点的干脆一身皮甲和普通战马,这一看就打不过蛮族。

  凯宾斯·鬃狼伯爵带着大儿子费南多·鬃狼和几位副团长从城堡闸门之后的主堡建筑大门出来,从队伍的最后一直走到了最前排,准备上马。

  “父亲,他们这样”看到了身后封臣骑士们的情况,费南多·鬃狼小声的提醒伯爵,在他看来用这样的队伍与蛮族对抗,只会分散骑士团的经历。

  “他们是西北领地的骑士,这里就是他们的战场。”伯爵没有回答儿子的问题,只说了一句空话。

  “骑士们,封臣们”伯爵骑上战马之后,对着所有参战拥魔者做最后动员。“蛮子们已经拿下了罗特城堡,如果再后退,我们的领地、财富与家人就都会被这些蛮子掳走。

  我们只能与蛮族不死不休!

  今天我以西北领地伯爵的名义,向陛下起誓,对灰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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