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轩昂番外(11 / 12)
,她并不喜欢跳舞。
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
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鼻梁悬挺的脸,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当琴声宣泄而出,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
从舅舅的琴声里,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欢乐甜蜜,《阿拉伯舞曲》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以及《牧童》,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嘟嘟恨不能站起来,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下一首是《浮士德的天谴—妖精之舞》,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
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台下的观众或者懂,或者不懂,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
当《普罗米修斯》结束时,嘟嘟举手鼓掌,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跳舞!”
冷兵一愣,旋即说:“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
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又问:“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
冷兵再度愣住,终于还是客观的说:“不但不好玩,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我要跳舞,我想跳舞!”嘟嘟说着,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
因为舅舅欺骗过她,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
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当有轩昂伴奏,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
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琴声或急或慢,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它牢牢牵着嘟嘟的,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
于轩昂,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而于嘟嘟,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
在此之前,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在如雷动的掌声里,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像妈妈一样,永远生活在舞台上,灯光下,琴声中。
她要跳一辈子的舞!
而轩昂,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