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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5章 好奇心(7 / 9)

,最薄也最烫的火光灼烤。

她居然临阵脱逃。

一瞬生怯,她偏头的动作幅度很小,但影响很大,不亚于一阵风吹向蜡烛,不使其彻底熄灭,便使其旺盛燎原。

焰光忽闪,没有灭,他思绪只空了一瞬,就一个念头。

也立即执行了。

手掌不容抗拒地托到她脑后,轻轻一按,他比她爽快得多,说亲就亲了。

她害羞脸红的样子真好看,如果粗暴俗气地比作苹果,那么他会从此对苹果这种讨厌的食物都多一份别样好感。

他不爱贪鲜,螃蟹这样的食物,就是为自己服务,他都不常碰,没有特别喜欢,就会嫌处理起来麻烦。

但那晚,他替钟弥剥了六只。

是事后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程度。

更不可思议的是,自那之后,但凡桌上有蟹,大大小小,形状各异,他总任劳任怨替她剥,到她餍足为止。

真神奇。

好像让她满意开心,是他的应尽的本能义务。

做起来完全不费力。

沈弗峥敛下眼,看骨碟里一堆残骸,橙红的蟹壳,灰白的蟹腮,蒸熟的螃蟹在他手里被有条有理地肢解。

时至今夜,他仍有这种本能。

而此时吃饱喝足的钟弥,正在跟她以前很不喜欢的中年老板相谈甚欢。

算算她已经很久不在外头动笔墨,送字给人了,今晚却高兴,老板一请求,说不久打算翻新后院,需要一块新匾,她就答应了。

游云惊龙,潇潇洒洒题了“葳蕤堂”三个匾字。

老板喜不自胜,一路送他们出了门。

两人上了车,行了一段路,沈弗峥才问她今天心情这么好?

她嘴角都似月牙弯弯,挥挥小手,很含蓄说:“一般般吧。”

闻言,沈弗峥也笑了。

“反正我的字也不值钱,他们爱喜欢就喜欢吧,我高兴了就写写,我也知道,人家这么捧着我,是因为你嘛,但——”

钟弥本来托腮对着车窗外,凉爽夜风吹进来,将她缎子似的长发往后撩,沈弗峥正伸手去抚她的发丝,任由它们卷进指间缝隙,与自己的指骨缠绵。

忽的,钟弥声音一顿,慧黠灵动一转头,眼眸灿灿望向他说,“谁叫我有本事能沾到沈老板的光呢,我就勉为其难被捧一捧吧。”

本来就不重要的东西,得与失,都应该不要紧才对。

淡然得之,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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