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章 叶姐要火了吗!(5 / 9)
“起床,看微博,吃瓜……嗯?什么瓜?不确定,再看一眼,谁知三当三???”
“之所以一天没有出面回应,不是大家猜测的默认或者寻找公关团队制定公关方案。上午跑了公证处,下午去了派出所,证据已固定,影响重大拒绝和解,造谣者咱们法院见。”
第二条微博配了几张资料,佐证真实性。
冯永望和剧组官方相继转发微博,几乎不到十分钟,就登上了各个平台的热搜榜,并在持续发酵当中。
“啊啊啊终于等到回应了!姐姐你再不出来我就要被他们的口水淹死了!”
“不愧是我叶姐,人狠话不多,直接去了公证处,牛逼!”
“连一张律师函都没有?”
“叶姐牛逼!”
“我擦!叶姐微博一出来,营销号直接删博了?”
“呦呦呦有本事别心虚啊,删微博算什么?”
“(烫知识)做了公证删微博是没有用的。”
“就忒么讨厌这种傻逼营销号,欺软怕硬,有种别怂啊。”
“骂啊!继续骂啊!趁机洗白某女星的傻逼继续骂啊?”
“家人们某女星出轨话题刷起来!”
“叶姐真的要起诉?”
“我去!你们还能搜到那个营销号吗?他是不是销号跑路了?”
“所以叶姐是被某女星拉出来挡枪了?”
“那昨晚去找冯永望和之前抢角色事件怎么回事?”
……
叶娴阳回应后不久,冯永望也出面回应了这件事。
“首先,非常抱歉对叶娴阳叶小姐和《新神黎明》剧组造成的困扰,因为我没有处理好自己的事情,给大家带来了了伤害;其次,我需要在这里郑重声明,我和叶小姐除了第一次合作,再没有过任何联系,昨夜我和叶小姐的照片,是剧组混进不良份子,欺骗了我们两个人,经过剧组工作人员证明,以上信息已经办理公证;最后,在此澄清一点,关于半年前叶小姐抢我前任——孙颖角色一说,纯属子虚乌有。
孙颖经我介绍认识当时的导演,只可惜她索要的片酬太高,超出剧组预期,所以没能达成合作,和叶娴阳没有任何关系。
今天,我和叶小姐同为受害者,一起去了公证处和派出所,并决定向法院提起诉讼。官司获胜期间,我单独承担一切诉讼费用,官司获胜的赔偿,我与叶小姐共同享有。
以下是我出具的一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