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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玄幻奇幻 >异世界恶徒不会都喜欢我吧 > 第91章

第91章(4 / 5)

己当做是人类,并努力庇护所有混血。

——【即使身处黑暗之中,我依旧遵循着光之道路前进。】

可以说,《为送信》的主角罗伊人生中最重要的两个贵人,一个是霜龙公法尔,另一个就是欢喜公莫特了。

……虽然最后这个良心角色也凉了。

在小说里,欢喜公死因是因为战争中人族的高阶战力不足,他假意背叛人类,刺杀魔王后被活生生烧死。

如果飞岚不离开人类加入魔族,恶棍组不分崩离析,那么欢喜公不用去刺杀魔族,也就不用死了。

她一定要阻止飞岚黑化!

文一一充满斗志。

“欢喜公?他竟然来参加舞会?”法尔挑眉,“真稀奇。”

“是,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飞岚心事重重的回答,“他一直不喜欢这种地方。”

同样是混血,飞岚当然对欢喜公莫特充满了好感,当听到其他人对欢喜公的厌恶时,他当然不会很高兴。

“别担心啦,他没你想的那么脆弱。”法尔刚说完,又想到了什么一样改口,“放心好了,我会去好好问好的。”

他这生硬的改口让飞岚扯出了笑容:“……你忽然这么善解人意,我还真有点不习惯。”

“我又不是什么变态贵族,当然希望自己的朋友高兴点。”法尔嘴上说着,害羞一样的别过眼睛,“放心好了。”

飞岚轻轻捶了法尔肩膀一下表示感谢,看向了文一一:“一一姐就不用过去了。”

文一一大惊:“为什么?”

“欢喜公也是人族与魔族的混血。”飞岚低落的回答,“而且,他长得……有些奇特。”

“没关系的,我可以。”文一一坚定的回答。

她怎么会怕自己的男神呢,她这是要去朝圣!

而且欢喜公是那么大一个好人!

飞岚欲言又止,最终没有说什么,只是一直跟在文一一身边。

在佯装若无其事的氛围之中,欢喜公莫特终于出现了。

他孤身一人走进宴会厅,经过的地方人群如同流水一样避开,和他保持了三米以上的距离。

比起飞岚,这位欢喜公的形态一眼就能看出不是人类。

他身高两米多,头发黑白混杂,有一双血红色的蛇一样的眼睛,他身披着黑色的披风,行走之间,能看到披风下收拢在背后的黑白夹杂的双翼。

文一一捧住了自己怦怦跳的心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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