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终于宣布(3 / 4)
感觉脑子都有些不够用了。
所以说,季恒给她这个戒指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她感动到泪水涟涟吗?
吴晓梅咬了咬唇,也将另外一个银戒指给季恒戴上。
乡下人也有戴戒指的,但是都是为了简单的装饰,哪里有说什么结婚对戒,还有誓言这种的。
吴晓梅看着他们一大一小两只手上的银戒指,虽然朴素、没有任何花纹,但是却让吴晓梅觉得这是世界上最好看的戒指了!
就是拿金的来给她,她也不会换的!
吴晓梅此刻想的也没有错,确实这个朴素的银戒指她一戴就是一辈子,再也没脱下来过。就算后来有钱到什么钻戒、宝石随便买了,她也始终带着这枚银戒指,从未更换过。
在她看来,此时此刻已经是她这辈子最甜蜜的时刻,而这枚戒指,见证了这场甜蜜,镌刻了她恒久的心意。
季恒牵着吴晓梅的手走到了床边坐下,忍不住微微拂过吴晓梅乌黑的秀发,叹息道:“现在我能给的,也就这么多了。以后有钱了,我再补给你。”
吴晓梅拼命摇了摇头:“这已经很好了,我不要很多的。你放心,以后我也会对你很好很好的!”
初尝情爱滋味的男女都是恨不得将自己的心掏给对方看,好让对方知道自己的心意,因为有时候再多的甜言蜜语也述不尽心中的情意万千啊!
两人自然而然地拥吻在了一起,互相带着怜惜与浓浓的爱意,洋油盏闪着微弱的光,月亮悄悄躲进了云层。
屋内传来喘息声,转而间又仿佛消散于无,窗外星空万里,岁月静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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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过得飞快,吴晓梅一边跟着季恒复习功课,一边又偶尔出去收粮食、倒卖一些农产品,也是弄得风生水起,季恒想叫她不要那么辛苦,她也只是嘴巴上同意。后来见季恒有次看到她出去收粮食脚给扭了,肿的老高,都有些发火了,才没有再收沉重的粮食,就搞一些鸡蛋、鸡鸭去卖,东西轻一点,赚的还多一点。
季恒这篇小说很能赚钱,如今他已经写了近二十万字,总共赚了一千块钱样子了,家里的债还的差不多了,吴晓梅压力小了,心态也随和了很多,小生意还在做,但是更多的确实把心神放到了读书上——毕竟她起步晚了一点,又只学到初中,基础也不扎实,从头再来是有点吃力的。
季恒在学习上确实有天赋,经过八个多月的学习,语文、政治、历史三门功课已经自学地非常好,基本上每册书都能倒背如流,很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