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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你今天真帅。(3 / 5)

,未来还要讨媳妇,哪个男人有这么多钱去浪费。他就不太受待见了,他脾气也倔,干脆就从学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着,当小偷。偷到我儿子头上。”

“我儿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两个人都倔,绕着县城跑了大半圈。”

两人静静听着。

汤志学并没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钱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岁的少年,双腿像是装了个马达,能够不知疲倦迅疾飞跃般向前跑。但这没完,后来有一天,汤志学在回家路上的一条小巷里,又看见了这个少年。

那时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脸肿。

据说是他偷到了另外一个混混团伙的老大头上,他所在的团伙就将他放弃,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顿,又被像只流浪狗一样抛弃在这里。

汤志学起了恻隐之心,将少年带回家里,给他涂药,和他吃了顿晚饭,他让辛永初在自己家里休养两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经消失。再过个三五天,等他打开门的时候,看见门口放着个果篮。

他左右张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见一片一闪而过的衣角。

他熟悉这片衣角,上头撕破后的补丁,还是他老婆给补的。

辛永初才14岁,14岁的孩子,还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朴素的道德观,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盗抢劫,他觉得他们是兄弟;他也会因为汤志学救了他而对汤志学报恩,他也觉得这理所应当。

这不是一个彻头彻尾的坏孩子。

汤志学去打听了解辛永初的情况后,在街里巷道又呆了几天,他找到辛永初。

这一次,他直接问辛永初:“愿不愿意和我一起生活?”

……

辛永初来到了汤志学的家中,夫妻丧子,无论是对辛永初还是对汤志学支助的其他孩子,他们都有着对待爱子一样的耐心和关怀。

辛永初和汤志学一起生活,所得到耐心和关怀也最多。

汤志学给辛永初付了学费,让辛永初回学校上学。辛永初不乐意,他成绩不好,回学校没意思也没前途,混日子不如去打工。

这是客观事实。

想让辛永初在随后的中考中取得好成绩,确实也有难度。

汤志学跑了几天学校,问了辛永初的班主任也问了其他好几个老师,最后想出了个办法。

他见识过辛永初跑步的速度,决定让辛永初奔体育生的方向去。

无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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