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相公子凉了(6 / 6)
不知情,无走私毒品的主观故意,没有犯罪事实,所以能够免于处罚。
因此,相宜希咬死自己买这个是为了自用,而且他根本不知道这个东西含有毒品。
从证据上看,相宜希的确是情节轻微,但他并没有获得最理想的“不予起诉”或“免于刑责”。法院仍认定他构成走私毒品罪,依法应予处罚,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年后,相宜希出狱,得知第一件消息是:丹陵福地已完全归殷氏所有。此外,殷氏也吞了江家的彩宝矿。殷先生创办的珠宝集团红红火火,他的影响力也早已超出了长安州——但早已和相宜希毫无关系。
更糟糕的是,相宜希还绝望地发现——辛桃馥也发达了。
不是那种“他傍上大款”的“发达”,是那种“他成为大款”的“发达”。
也就是说,辛桃馥暴富了,出息了,牛批了。
作者有话说:
判罪的东西都是百度查的,不严谨之处敬请见谅,大概就是为剧情服务吧。
殷先生搞江家、辛桃馥暴富情节(包括之后会提到的黎度云发迹)也不严谨,也是为剧情服务,不行就当是作者无脑给主角开金手指吧(笑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