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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跟他志同道合(3 / 3)

风里。

[没什么啦,我就是突然感觉到当罪犯好无聊。]

SR-100有些不可思议:【然后你就把你搞了两天才搞回来的东西给随随便便扔了??】

林秀没有回话。

【难道……】

如果他不是一时兴起的抽风,那……

难道是因为那个母亲和那个小孩被误伤的那件事情?SR-100推测到。

那些黑帮、那些混混乱起来其实也有林秀的一部分原因。

SR-100觉得这个想法的可能性最大。

【是因为那对母子被黑帮误伤了,你觉得当罪犯会殃及无辜?】

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自家宿主总算是更加清醒了,恢复了正常人的神智,甚至懂得了当罪犯会伤害到普通人。

【你终于离正常又进了一步!】SR-100开心地说。

它有些感动,它已经不在意林秀把好不容易从企鹅人那里偷来的东西随随便便扔出去了,它只感受到了欢欣鼓舞。

林秀说:[不是你想的那样。]

SR-100美滋滋,它觉得自家宿主这完全是傲娇的表现嘛。

【你不用不承认啦!】

林秀没有再反驳。

但他也确实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突然这样做。

他的头一直很痛,而刚才在听到下面的人吵吵嚷嚷的一瞬间,他突然感觉到很烦。

好吵,好乱,好烦。

好烦好烦好烦!

好……无聊。

真的只是一瞬间的事情,林秀的思维仿佛就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之前的兴奋、之前的兴致勃勃、之前做的一切,全都在这一瞬间崩塌。

林秀有些无聊地吹了口气,鼓起脸颊。

做一名罪犯……也不过如此嘛。

引起秩序的混乱,破坏普通人的生活。

没有价值。

没有意义。

太低级了吧。

正好,布鲁斯韦恩不是说蝙蝠侠不可能喜欢上一个罪犯?他喜欢志同道合的人?

林秀回到公寓里,一边哼歌一边脱下身上的装束。

他赤-身-裸-体地站在镜子前,对着镜子里面那个陌生的自己露齿一笑。

[再见啦~]

让我们找点新的事情来做。

这个身份,他就不要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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