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四章 朝贡体系(2 / 3)
主的却是瓦剌出使的正使。
在谈判桌前,也先很守规矩,基本上都是只听不说,完全是正使在做主,即使是有些条款正使询问也先的意见,也先也是表示正使既然是瓦剌的代表,自然要以正使的决定为主。
谈判开始之后,首先第一个议题就是双方的地位问题,别看脱欢为了拿到互市的资格,连最中意的儿子都送了出来,可是真要地位给的低了,那是绝对不会干的。
这是个讲究名分的时代,脱欢为什么到死都没有当上大汗,那是因为他不是黄金家族的后人,这与阿鲁台的情况完全一样。
可以说这个时候的瓦剌与鞑靼都是权臣当道,都是名为汉相实为汉贼。
正使要求朝廷给予瓦剌的封赏地位必须要高于鞑靼,名义上瓦剌必须是鞑靼的上官。这一条被李擎一口回绝,在大明眼中,所有藩属一视同仁,都是天子的臣子。
外藩国主都封郡王,瓦剌何德何能,能让朝廷为你更改规矩,这事没得商量,谁要敢答应这个条件,估计会被群臣喷死。
瓦剌正使当然也知道这一条根本过不去,之所以这么要求,无非是想在接下来的条款中的占得优势。
瓦剌提了条件之后,李擎也提出了朝廷的条件,那就是瓦剌部落不得随意攻击鞑靼部落,攻击鞑靼将视为对大明的背叛。
这一条瓦剌正使毫不犹豫的就答应下来,现在的瓦剌经历了一场大败之后,已经元气大伤,就是大明不提这个条件,瓦剌也没有精力进攻鞑靼。
不过瓦剌正使反问道:“若是鞑靼偷袭瓦剌呢?”
“大明做为宗主,自然是要严惩出兵者,在大明眼里,鞑靼与瓦剌一视同仁。”
双方之间的谈判从最简单的名分问题,一步步开始进入深水区,当瓦剌正使向大明索要岁币时,谈判陷入了僵局。
“我瓦剌部向大明称臣,朝廷当给予瓦剌每年不低于二十万贯的岁币,来换取我瓦剌部与大明的和平。”
李擎一拍桌子站起来指着正使怒道:“尔得了失心疯了吧,也敢向我大明索要岁币,本官告诉你,别说二十万贯了,就是一文钱都不可能。
既然你们选择称臣,那就是大明的臣子,朝廷体恤你部生活艰辛,每年的朝贡贡品象征性的给上十万贯的各种物资,虽然朝廷不差你们这点物资,但是你们作为臣子,这贡品是不能少的,不然大明天朝上国的威严何在!”
瓦剌正使知道大明在接待藩国使节向来都是薄来厚往,瓦剌进贡十万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