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章 酒色欢捉奸叛众 情之所钟,虽丑不嫌。……(3 / 3)
致体贴入微,完全就是翩翩公子的形象。
关键是还非常听话,拳打脚踢让着,指鼻骂街忍着,用他的话来说就是“心爱之人,恃宠才娇。”
经过半月的相处打磨,于情也发现,叛众这人并非一无是处,好色昏庸,反倒冷静自持,行止有度。
她甚至一度怀疑,早先那些不堪入耳的话,是不是真的出自他口,毕竟据她观察,叛众并不怎么爱说话,除了对她话还多点,对别人那是惜字如金,想想当初叛众喋喋不休逼她“就范”的那一天,放出的狠话,比这半月说的话加起来还要多。
于情就差问他:“那天的台词你到底背了多久了。”
但是吧,他除了不怎么爱说话,又怎么都好,洗衣做饭扫地叠被全他一人包了,还任劳任怨,她自己就什么都不用干,天天吃了睡睡了吃,和猪姐都快成一个品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