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8章 窃贼变帮凶(2 / 3)
拽的方式,将洗衣机从屋内推到电梯口,坐着电梯直接来到地下停车场。
到了地下停车场,两人找的那种带轮子的垃圾箱,将垃圾箱里的东西丢掉,随后将洗衣机架在垃圾箱上,靠着江波的引领,尸体避开了监控探头,顺着消防通道一路搬到小区后面。
“你们将洗衣机搬到小区外边,又是如何将这台洗衣机,放到了另外一个小区的?”我问出最关键的问题,询问江波他们是通过什么交通工具,运送了这台洗衣机。
江波告诉我,他在路边偷了一辆面包车,装成搬运货物的工人,将面包车开到小区,随后绕到小区后面,装上洗衣机,带着洪金凤去了距离小区不远处的另外一栋小区。
“事后你为什么没有报警?”
我察觉江波交代的问题中有疑点存在,江波跟洪金凤在一起时,摄于洪金凤的威胁,所以才会配合她转移尸体。
在跟洪金凤分开后,江波为什么没有报警?
毕竟,偷窃即便被抓住,只要情节不严重,最多最多也就关个五年八年,可如果涉及杀人,最轻也是十年起步。
搞不好,会是无期乃至于死刑。
“都怪我鬼迷心窍。”
江波抬起手,狠狠的抽了自己几下,说道:“警官不怕你笑话,我这个人是穷怕了,本来我想着报警,但在和洪金凤分手前,洪金凤给了我一张银行卡,说卡里有100万随便我花,同时,她还警告我,如果敢把她供进去,会把我一同咬出来,说是我和她,合谋害死了陈慧丹。”
说完这句话,江波凄苦的说道:“警官,那个女人是个疯子,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我害怕她会跟我同归于尽,所以才没有报警。”
“你可真行,”
听完江波的交代,我顿时气不打一处来。
这家伙就是个法盲,他在受人胁迫的情况下,协助洪金凤转移尸体,在法律上并不构成协从罪。
如果在事后主动交代,江波的入室盗窃行为属于胁从犯案,能受到宽大处理,减轻处罚或者免于处罚。
可惜,江波一方面恐惧洪金凤的威胁,一方面又被100万迷晕了眼睛,心甘情愿的帮洪金凤隐瞒真相。
这样一来,江波不仅构成了包庇罪,还涉及到盗窃罪名。
“马上抓捕洪金凤!”
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洪金凤这一回是插翅也难逃了。
有了江波的证词,加上凶器提取的指纹,洪金凤想不认罪就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