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胃里的手指(2 / 3)
猝不及防下,朱洪武被狗咬中肩膀,疼得他瞬间丧失了战斗能力,另外一名警员小马退出房间,打电话寻求支援。
同时,我也明白马如龙叫我过来的意思。
年轻人手指被狗吞进肚子里,需要马上划开狗的肚子将手指取出来,否则时间一久,狗的胃部粘液会腐蚀手指,最后就算拿出来也无法缝合。
“去厨房找一把菜刀。”
明白了事情的严重性,我立刻让众人去厨房,找菜刀这类锋利的刀具。
紧接着,我为年轻人做了伤口包扎。
朱洪武说的一点没错,这个年轻人就是玩火。
如果不是他虐待动物,也不会被狗咬掉手指。
数落年轻人的同时,我心中又出现了疑问。
刚才我对众人讲,这只狗眼睛通红是吃过人的征兆。
但现代不是古代,哪有野狗吃人的事情。
况且,金毛这种犬类,大多数都是家养犬,在没有受到攻击的情况下,不会主动攻击人类,更别谈去吃人肉。
十几秒后,马如龙找到一把水果刀。
我顾不得在胡思乱想,立刻划开黄毛肚子,在它的内脏中翻找年轻人的手指。
“找到了!”
很快,我的手触碰到了一节像是手指的东西。
不过当我拿出来时,整个屋子的人全都傻了眼。
我是从狗肚子里拿出来的,并不是大拇指,而是人的小拇指……
马如龙一脸不可思议的看着我,其他几人,也向我投来了费解的目光。
我没有说话,将小拇指轻轻的放在地上,继续在金毛的肚子里翻找。
不多时,我又拿出一根手指。
这根手指,才是年轻人被狗咬掉的大拇指。
“事情麻烦了,马上封锁现场。”
我起身将两根手指放在手里,说道:“狗的胃里出现两根手指,说明有人类的肢体被它吃了,刚才我说狗眼睛血红,现在看来,它的确是吃过人。”
我先说了一遍事情的严重性,留下两名警员看守现场,马如龙,朱洪武以及受害人跟我上车,去镇上卫生院进行包扎。
没过多久,范正义出现在卫生院的包扎室外。
他将我从屋里叫来,表情严肃的说道:“小林,你们刚才出现场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你说会不会是那个年轻人杀的人之后,让狗把尸体吃掉毁尸灭迹?”
“应该不是,刚才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