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3 / 4)
照片,彰显了主人不平凡的家世。照片囊括了中国近代史中几个重要人物,勋暮生说,这是他母亲家族的旧照,而照片中那个很脸熟,曾经出现在我中学历史课本中的男人,则是他外公。
这一切却与勋世奉无关。
他是混血儿,因为他的母亲是白种人,与照片上的勋暮生外公家族,风马牛不相及。
复活节前的伦敦,美如赞美诗。
繁花似锦。
阳光好似清透绵薄的丝,洒在房间的落地窗上,让外面不远的海德公园显得郁郁葱葱的,有穿着白裤红衣黑帽的骑手在骑马,碧透的蓝天笼罩着这一切。
勋世奉坐在一把黑色天鹅绒的椅子上,正在看书。
他有一张令人难忘的脸。
只是阳光照在他身上,让那张脸看上去有些模糊,好像蒙上了一层雾气,却令他的眼睛更加耀眼。
如同钻石一般的璀璨。
饭桌上,我第一次近距离的知道了勋暮生哥哥的传奇。
那一年,勋世奉25岁。
相对于他的地位,这个岁数年轻的有些过分,甚至到了恐怖的地步。
曾经是他的同行,我当时是这样想的:――如果自己幸运的话,我3年Undergraduate课程可以拿到一等荣誉毕业,然后2年的硕士课程读完,在我22岁的时候,可以进入一家顶级投行做实习;然后在25岁的时候,可以有机会成为一个分析师之类的人才;但是,我绝对不可能如勋世奉一般,在这个年纪就拥有了自己的科技公司和基金公司。
如今,更是想都不要去想了。
没有英国帝国大学的学位,我此生都不可能进入金融街。
思绪回来,我抬头看了看燕城的夜空。
高,而且透。
与伦敦截然不同。
也许是因为纬度的原因,英国的天空很矮,如果到了秋冬那种漫长的黑夜,则压抑的人透不过气来。
勋世奉亲自过来了。
一辆黑色的梅赛德斯,一个司机,一个保镖。
我想自己开车门,没想到他下来,亲自为我打开车门,我坐进去,看了看他,他还是一身钢条一般的深色手工西装,手腕上钻石袖扣闪动光芒,呃,和他一比,我果然很像一只土拨鼠。
车子重新启动,缓缓滑行,车内一层水一般的安静。
他一直看着窗外。
从我这个角度看他,印在防弹车窗玻璃上的那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