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提醒(4 / 5)
的林捕头很清楚,他却是一早就被县令大人吩咐了,才会在得了消息后,紧赶慢赶的过来。
当时他不明白县令大人为何要那样做,但等他押着夏老三回去,知道那载满果树苗的山头都是赵芸才买下来的时候,就知道县令大人是有心要维护赵家的。
赵家出了两个秀才,日后还可能是举人、进士老爷,或运气再好些,还会成为县令大人的晚辈同僚。林捕头对县令大人维护赵家的举动,并不觉得意外。但在审完夏老三等人,县令大人掷下红头签的时候,他觉得不对劲了。
大堂审案时,县令的案桌上按例有四个签筒。每个签筒上都有一个字,合起来就是“执法严明”。
“执”字签筒里,插得是一大把捕捉签。犯人逃窜,县令掷下它,衙役领签捉拿。而在其它三个签筒里,插的竹签分别是白头签、黑头签、红头签。
白头签每签一板,黑头签每签五板,红头签每签十板。
县令大人如果掷下三十支白头签,犯人在被打完板子之后,皮肤和原来一样,毫发无损,站起来便可行走。如果县令掷下六支黑头签,受刑完的犯人会皮开肉绽,但多半都是皮外伤伤,伤势不会太重,养几天就会好。但如果县令大人掷下的是三支红头签,受刑的犯人那就有苦头吃了。
同样的板数,被掷了白头签的人什么事都不会有;被掷了红头签的人,却是轻者残,重者死。
夏老三等人不过是偷几根树苗,按说掷下黑头签,打上几板子,也就完了。可县令大人偏偏掷下的是红头签,虽然一人只挨了十板子,没三四个月,却也养不回来。现在夏老三都还趴床上动弹不得,就是最好的例证。
林捕头觉得县令大人对赵家的维护有些过头了,仔细一打听,才知道赵案首的亲妹妹,正好在前一天,拜访过县令大人。而夏老三等人将一人十两的赔偿如数交给赵芸之后,赵芸转手就给了他和县衙里的一班兄弟,说是酒水钱……
县令大人当时也在场,却也只挑了挑眉,什么都没说。
这之后,林捕头就对赵芸存了三分敬畏。县衙上下,对赵芸也充满了探究、好奇和亲近。不过,前两日见到她跟着一群大老爷们上了公堂,他们还是吃了一惊。后来才知道是有人想对她行凶,却被她一脚踢飞了……
县令大人在蚌兰村的里正和村人面前装作从未见过赵芸的样子,显然是不想暴露和赵芸的亲近关系,林捕头带着人来办案的时候,便吩咐了手下人,也不要表现得和赵芸太熟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