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故人(2 / 3)
,但是积少成多,耿去病这小子或许真能悟出些玄妙。
李志常居然破天荒有些羡慕耿去病这小子,像他那样沉迷练功的时候。好像已经是几百年前的事情了。
时光如水,他也不得不承认。自己跟少年时代,还是有很多不同了。
这也是自然的道理,人体在时光不断冲刷下,就像是江心的磐石。一点点被打磨,直到最后变成另外一个样子,来抵挡水流的冲洗。
练气士岁月悠长,即使可以元神不死,但在悠久的时光下,如果不做出改变,也会逐渐迟钝,如那日月星辰,论起岁月不比练气士更加悠久,但却是冷冰冰的死物,毫无灵动之处。
李志常在年轻的时候,剑出无悔,剑出无情,现在却有情了,这并不是他退步,而是所处位置不同,做出的选择也不同。
那时候无情是为了一路拔剑,坚定道心,勇猛精进。
这时候变得有情,是为了灵活元神,免得呆滞。
就连佛陀都有明王之怒,有情无情,俱是修道,只看能否得其用。
这时候一只小狐狸从身后的假山跑出来,浑身雪白,十分美丽,美中不足的是,她的尾巴根处,有几个肉瘤,十分影响美观。
外面传来汪汪的犬叫声,小狐狸瑟瑟发抖,一下扑进了李志常的怀中。
李志常心中一动,柔声道:“你是青凤?”
雪白的小狐狸点了点头。
他知道青凤可以变成~人形,不想给耿去病看到,以免闹出意外。
于是带着青凤回到房间,将她轻轻放在床~上,然后小狐狸就变成了人形。
青凤动人的眼睛,犹自露出害怕的神情,娇怯可怜,让人兴起保护她的念头。
李志常打量着青凤,轻声道:“你个小丫头,怎么吓成这样?”
青凤下床朝李志常不住磕头。
李志常稍稍抬首,将她扶起来,问道:“你这是干什么,到底有什么事。”
李志常还发现一件事,这次见到青凤,发现她眉宇间比过去更蕴有飘逸的灵气,身上的气质也发什么说不清道不明的变化。
如果以前她是因为柔弱的身姿现出万般娇~态,美丽的眼睛流露出聪慧的神色,来吸引人。
现在她仿佛无需要任何展现魅惑的神态,甚至不需要身上那股如兰似麝的芬芳,自然而然就让人爱之怜之,心中生不出任何伤害她的念头。
这说明一点,青凤的魅惑能力更上一层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