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五章 林霄的条件(2 / 3)
份准备好的合约范本递给林霄。
林霄开始看了起来,签约肯定到时候还要有请律师,但是现在却是可以看看一些关键的条款。
如最重要的分成例,以及一些涉及到切实利益的东西。
肖洁给出的这份合约,为期5年,这个期限虽然长,但是对于林霄来说却很正常,因为,天行签下他,肯定不想捧红了之后飞了。
除了合约年限以外,不得不说,天行给出的这份合约,的确是林霄目前收到的意向公司当最有诚意的。
关键在于每年的签约费用会和艺人协商,视同艺人前一年的人气还有吸金能力如何,然后改变分成例。初始例起一般的新人来说,高出了不少,六四分成,林霄六,天行四,不得不说这份合约很是吸引人。
最关键的是这份合约的条款较灵活,这才是林霄看的。
不过,其也有一些林霄不满意的地方。
“对于广告代言,商业演出,以及音乐事务以外的事情,我要求拥有自主选择权。”林霄笑着说道。
这段时间他也很是恶补了关于这方面的一些知识,所以,提出了一个最关键的条款,那是自主选择权。
肖洁的眉头很快地皱了起来。
一些大牌明星,一般都会有自主选择权的条款,但是林霄显然还没有达到那个等级。
自主选择权如果给了林霄的话,那么也意味着,今后公司少了一个掌控林霄的砝码。
“还有,违约金2000万华币,太高了,我不认为这是一个合理的数字!”林霄又提出了一个不满意的地方。
开什么玩笑,2000万华币的违约金,那是那些大牌明星才有的待遇好吧?
“最后,我的原创作品版权,独属于我个人,利益同样独属于我个人所有,必须剔除在合约之外。”林霄再补充了一句。
第一条和最后一条是林霄的底线,首先他的原创作品,和天行没有任何关系,凭什么分润给天行?
还有自主选择权,这一点非常关键,事实,很多新人是在这一条被公司压榨却有苦不能言。
最终,在一番争论之后。
双方达成了协议,最后还是双方对第一条各自进行了让步,第二条2000万华币的违约金改为1000万华币。
第三条没什么可说的,本来是林霄的底线。
第二天在双方律师都在场的情况下,双方签署了合约。
“肖姐,希望合作愉快!”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