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七章 自寻死路(3 / 3)
家族,此实在是夫之祸源,府之祸源矣! 另一出窃盗。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不敢私假,不敢私与。然孙氏擅自动用夫财,以肥自身,以肥娘家,狗盗盈盈,其心黑已经到了可怖惊骇之度!泾阳田庄一处,数十年的贪墨银钱已经达
到了上万之巨!
大周律法明文规定。窃盗已行而不得财,笞五十;一贯以下杖六十……一百一十贯杖一百,流二千五百里;一百二十贯杖一百,流三千里;一百二十贯以上拟绞。
一百二十贯便处以绞刑了,然孙氏之表弟,连同孙氏贪婪已有上万,此行如何?实是骇人听闻! 有此两出,孙氏实在已经难以留在齐府,尊为太太。现因孙氏之所出三女一子,两女到了婚龄,一女一子年岁尚小,本人实不忍心看子女伤心,又皆受其母被休之困苦,终身背负恶名,因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