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块钱!(1 / 2)
夏晓兰重生前完成的最后一个并购案,价值超过1亿,用的就是右手签合同。
重生了,换了一副身体,她夏晓兰的右手难道就不值钱了?
上辈子,她是替公司干活。
这辈子,她相信能为自己签价值1亿,甚至更多的生意合同!而这些人,为了区区的1000块,差点毁了她的右手。
夏晓兰冷笑,“给钱让你们办事的人,能找出来吗?”
混混看见她打着石膏的手臂,艰难点头。
为啥要留下他,肯定是要找雇他们办事儿的人。找到人后,他也不会有啥好下场,可他现在不找,马上就没好下场,知道是饮鸩止渴也没办法,他现在只求能喝一口水!
这人不知道名字,却记得雇主的样子。
夏晓兰一听那描述,就觉得熟,当然究竟是不是,还得看见真人才知道。
混混说约好了剩下的钱事成之后给,就在省城南面一个小学后巷见面,那地方晚上时连个鬼影子都难见,干点见不得人的勾当正合适,很僻静!
因为不知道啥时候能成功,见面的时间也不定,不过事情办好了会在巷口电线桩子上绑个红布条。一看见这红布条,就知道晚上9点有约。
这一套套的,还很缜密。
现在把人送去派出所报案,请公安在那里守着,到时候谁来赴约,谁就是幕后主使。
好像能惩治到对方了?
夏晓兰心里那团火还烧的厉害,她已经不满足这样的办法。她就是个骨裂,虽然影响写字,整体来说却是轻伤,对方的量刑上或许不会很重。
关两年就放出来,夏晓兰依旧气不顺!
她不愿意自己憋着,那就要把这股憋屈给发泄了,免得自己堵的难受。
“你还是不老实,我就不信你们只收了一半的钱,却不查查雇主的底细,事成之后赖账,你们去哪里找人?”
混混支支吾吾,半天编不出个像样的理由。
女高中生不仅狠,还不好骗!
给钱的怕混混拿了钱不办事,所以给一半。
收钱的怕事情完了,另一半钱拿不到。双方都是不信任的,夏长征自以为办事隐秘,从经常活动的城北跑到城南雇人就没有痕迹了?混混也不傻,不摸摸夏长征的底,谁知道他们要对付的啥人。
夏长征就是城北一个小摊贩,摊子摆了有俩月,不会瞬间消失不见,这才是混混肯接这单“生意”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