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不搞男的~(2 / 4)
就知道,大概是失忆之内的吧?不过这对你来说不是好事么?毕竟你也那么喜欢那个女人,你得感谢我,不是么?”
似乎被戳中了软肋,孙子健忽然一言不发,只是恶狠狠的看着他,蓦地,他喝下了盛的汤一脸无奈的说道:“没有办法。我原本是打算让厉羽晟用一只手来换那女人的解药,如今你要代替他么?”
其实很多人都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是否有真正的爱情。
很多中也包括了我,当一个人衣食无忧的时候就会觉得活着也没有什么意思,无所事事到处乱逛,每天都可以挥金如土其实也不错,直到她的出现。
想象一下在一个大热天,坐在豪车里面开着空调,肆意的打量着四周来来往往为了生活而奔波的人们,他们脸上只有一个表情那就是没有表情,大家都是一样彷如木偶一般穿梭于整个城市之间。都在机械化的做着自己的事情,吃饭睡觉上班,为何说有钱人的日子很舒服,大抵是因为在穷人的眼里早就已经脱离了机械化的生活,有钱了,想怎么样就怎么样的感觉吧?其实到了这个层次之后才发现,有钱人的日子大概也是那样,除了吃喝玩乐,就是吃喝玩乐。
在这种时候你会看见一个长发飘逸清爽到不行的女人,在这种炎热的天下彷如成为了一道致命的清风。如薄荷糖一般在你心底给了你一个透心凉,虽然你没有站在她的旁边,但是却彷如在她旁边一般可以清楚的闻到她头发丝里面的发香,大概那就是爱情了,其实在这种事情。一般局内人都是非常盲目的,都不知道自己其实已经深深的喜欢上对方了,从第一眼到感觉,这并不是个漫长的过程,这就是凌煜和那个女孩的初见。
其实和大部分的狗血情节都差不多,从相识到相恋其实也差不多两三个月,不过不同的是凌煜从来都没有隐藏过自己的身份,没错,他的特点就是帅,而且还是有钱,他从来没有刻意掩饰自己的有钱,和那个女孩相恋之后他发现,这个女孩实在是太无欲无求了,以至于她从来不会主动向他索取什么,他一般会安静的和她在一个风景非常好的地方。然后素描起女孩的样子,不知道为什么这种日子居然比以前吃喝玩乐的时候充实了许多。
到底还是两个人才好,一个人总觉得缺点什么不是么。
其实劈腿这件事情凌煜是没有想过的,而且劈腿的对象居然还是本市里面最最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过。按照严格的道理来说也算不得劈腿,大概就是那个女孩更喜欢像是厉羽晟这种冷酷一点的男人,后来的事情更是超出了他的预料,那个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