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3 / 6)
去的时候,上至酒吧里的经理,下到酒吧的服务员,保安人员等,看到他们都是客客气气的。
安寰很嘚瑟,看纪笙笙跟林江北:“我哥们的场儿,咱们怎么开心怎么来。”
怎么开心怎么来的结果是,在酒吧里,三个人找了个舒服安逸的地儿坐下,安寰跟林江北喝了会儿小酒,纪笙笙则喝了会果汁后,林江北突然对安寰说,纪笙笙唱歌特别好听,安排一下,让她去舞台上唱一首吧。
纪笙笙可是在林江北的工作室里曾待过三年的人,三年来,他们工作室的人偶尔就会聚个小会儿k个小歌什么的,纪笙笙唱歌好听,可是工作室里的人公认的。
“我可不想去。”听林江北给安寰提议让她上去舞台唱歌,纪笙笙皱皱眉,并不愿意,慌忙拒绝。
安寰才不管她乐不乐意,叫来了酒吧经理,请他先调节下现场气氛,准备下唱歌需要的东西后,看纪笙笙:“今天来酒吧就是带你来缓解失恋难过的心情来了,上去唱唱歌玩玩吧,挺好玩的。”
“笙笙,去吧。”林江北也怂恿她,“去玩玩。”
纪笙笙正犹豫到底要不要上时,听舞台上,已经有人在喊她的名字了,让她上去唱一首。
看来,在劫难逃了。
再喝口饮料清了清嗓子,纪笙笙只能硬着头皮走上了舞台。
今天,纪笙笙的上半身穿了件微微小露香肩的宽松款的白色毛衣,她走上舞台的时候,白色的灯光打在她的身上,把明明皮肤就很白皙的她映衬的更白净好看了,而她肩膀上那微微裸/露着的一小片,还有裸/露出来的锁骨,在灯光照射下,看着倒是挺性感的。
安寰目不转睛看着纪笙笙,感慨一句:“沈隶还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被这么漂亮又能干的姑娘喜欢着,却不珍惜,可惜啊可惜。”
林江北看他一眼:“别提那王八蛋,扫兴。”
应该是现在不过才六点十几分,时间还比较早的缘故,酒吧里的人其实还不是太多。当纪笙笙站在舞台上看着台下不算多的人,算是微微缓了口气。
唱什么呢。站在舞台上,想了得有一会儿,纪笙笙决定唱自己比较想唱的:《那个男人》,算是祭奠一下她那逝去的爱情。
“……无论要多久,多长,多受伤,我还是爱着你,每分每秒一样,就好像一个傻瓜,对着那空气说话,等着被你爱上……”
也许是太投入,唱到最后,纪笙笙眼眶有些泛红。害怕自己待会儿忍不住哭起来失态,纪笙笙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