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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章 七十一篇日记(4 / 6)

做的吗?”

颜倦点点头,上前拉开一把椅子,道:“刚刚太急,忘记煎鸡蛋了,你先吃。”

他说完,挽了挽白色衬衫的袖口,真的转身回到了厨房。

脑袋里像打翻了浆糊,于渺渺听话地坐下,一时竟不知今夕何夕。

她看着那个距离自己不过半米的金枪鱼三明治,却很久都不敢伸手去拿。

怕是场梦,一伸手就醒了。

于渺渺在这里犹豫了半天,颜倦转眼就端着瓷盘里色泽金黄的煎蛋走过来。

怕对方以为自己不愿意吃,她赶紧伸手拿过三明治,放在嘴里咬了一口。

“很好吃。”

于渺渺真心实意地开口赞美,因为含着食物,声音显得有些含糊不清。

把瓷盘里的煎蛋放下,颜倦拉开她旁边的椅子,也跟着坐下。

像是想到了什么,仔仔细细打量她一遍,问:“你怎么还是这么瘦。”

高中那会儿她就很瘦。

这么多年过去,怎么感觉一斤肉都没多长,风一吹就能倒。

于渺渺咬着三明治,低头喝了口粥,讪讪道:“我也不知道……反正,就是没胖起来。”

说完,似乎是觉得气氛有些尴尬,又开口,“你也吃啊,这么多,我一个人吃不完。”

颜倦摇摇头:“我吃过了。”

顿了顿,又斟酌着说,“不知道你喜欢吃什么,而且食材有限,所以就做了这个,如果不喜欢的话也没关系。”

于渺渺喝粥的动作一滞,看了看自己手上已经所剩无几的三明治,有些羞愧:“……我很喜欢,谢谢。”

清晨的风透过半敞开的白纱帘吹进来,落到他轮廓冷冽的眉骨上,慵懒里似乎又隐着温柔。

他笑起来,罢了又问:“那……能不能告诉我,你还喜欢什么?”

于渺渺被他的问题难住,脑海里一团乱麻,除了他,竟然想不到一样喜欢的东西。

怕自己的小心思被他看穿,她开口,只能像流水账一样漫无目的地回答:“我也没什么特别喜欢的东西,因为我这个人从读书到现在一直都不思进取,你大概也知道。”

“如果非要说的话……我喜欢酒店附近的一家奶茶店,尤其是三分甜的芋头牛奶;我喜欢清晨陪糯米散步,看他摇着尾巴撒欢;嗯……我还喜欢晚上十点过后的外滩,霓虹灯亮起来的时候很美。”

她说着说着,反而放松下来,等回过神来,才发现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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