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君之野望(一)(3 / 4)
“某是昭武校尉,有节度府下发的军职告身,某等怎么个违法了?你不说清楚,某必让你后悔终生!”
王安虎一皱眉,道:“纵马当街横行,撞伤百姓,已经违反柳城城管条令。”
手一挥,军卒便将赵横等一行押走。赵横等人被推推搡搡间的向楼下而去,大怒之下张口就骂,顿时挨了好一顿拳脚。
长史府法律科科长吴中佐正在法律科等候,房中聚集了七名苦主,其中两人因躲避奔马崴了脚踝,五人则在奔马的冲撞下损失了些货物。等赵横等人被押解到这里,吴中佐大致询问一番,明了了整件事情的经过。
赵横等人倒是对纵马当街奔行的事情供认不讳,但自忖自负身有官职,又有背景,便在公堂之上大叫不服。吴中佐问为何不服,赵横眼珠一转,辩解道:“初来柳城,不知纵马奔行违法。”
其实他这话完全占不住理,无论是在幽州还是在柳城,城中纵马狂奔都是不允许的,只不过他见对方纠结于这一点,便灵机一动,以此说事。
吴中佐一笑:“进城时没看通告?通告悬于城门之外,最是显眼不过,不可能过而不见。”
赵横忙道:“进城之时奔行太快,没有留意。”
吴中佐吩咐带人证。
一个军卒上堂,向吴中佐施礼,吴中佐问:“尔是城门守军?”
那军卒躬身道:“某是护军都左一对三伙伙长,今日奉命驻守南门。”
吴中佐问:“这几人你可认得?”
军卒道:“认得,今日午时,这些人纵马闯关,其速甚急,某等拦截不及,便禀告了上官。”…,吴中佐脸色一冷:“纵马闯关,罪加一等。”
说着,当堂宣判。着赵横以下十一人赔偿一应损失,每人杖责十棍,当场执行。
赵横已经看出对方是要真个下手了,心中慌乱,大叫:“某等是来营州任职的军官,你们莫要乱来!”
吴中佐问:“可有告身凭证?”
赵横道:“都在某等怀中,松开绑绳,取与你看。”
吴中佐命偦吏上前搜身,搜出各人身上告身,并在赵横身上找到一封节度府所出往营州任职的公文。
吴中佐点了点头:“既为军职,便不依民法所辖,着转营州军总部教化司军法处核办。”
当即伏案拟就公函一封,连同相关文书证词,请王安虎押往营州军总部衙门。
对方公事公办的一番折腾,早让赵横等人初入柳城之时的锐气尽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