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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六五章 中意(2 / 3)

艺好,老妇人笑得很朴实,一边让多吃一些,一边用一双布满了皱纹的手往他们碗里夹菜。罗龙和罗熙作陪,饭桌上罗龙还在那表决心,杨越觉得,这货的口才可以去当指导员。

三人草草的吃完,老人家提着一袋子煮好的蛋让他们带在路上吃,张朝封两眼放光,杨越却只拿了两个。三人逃出了罗家凹,上了车,一路往回走。

杨越把鸡蛋给了司机,然后问张朝封,“你觉得这四个怎么样?”

“中规中矩吧。”张朝封道:“罗家两个堂兄弟,一个木讷,不是我的菜,我不喜欢这样的闷油瓶。堂弟罗龙吧,嘴巴大,但是浮夸,不实在。比起他来,我更喜欢昨天那胖子。其余的两个也比较平庸,混两年等死的货,没什么亮点。”

杨越微笑不语,张朝封看了他一眼,“怎么?你的标准不会那么低吧?”

杨越摇头,“再看看吧!”

他心里倒是对罗熙有好感,踏实,能干。

而且有追求!

杨越注意过,罗熙是个摩托车迷,他外婆家的房子都贴满了摩托车的海报。村里人都说他勤快,能挣钱。不仅进过厂,还养过鱼。属于完全自力更生,不等不靠的那种底层奋斗型的人。杨越对这样的人很钦佩。更何况是这种为了追求自己的梦想,不惜牺牲自己生活条件的。

七八千买一部摩托车……

在这穷乡僻壤,这不仅是奢侈,那更需要勇气。

他对罗熙的印象概括起来三句话:能吃苦,能奋斗,有目标。

一旦把这样的人送进部队,给他灌输几天集体荣誉感,那就是一个天生的打手。

放哪都是最锋利的小刀。

这个兵,我要了。

他在本子上重重地画了一个圈。

接下来的十七八天,杨越带着张朝封回到了市区,转遍了h市城乡结合部。但是很遗憾,再也没有找到杨越心仪的苗子。h市的年轻人,大部分都沉醉在赚钱的口子里,h市不算发达,但交通便利,很多人十七八岁就开始跑运输,做生意。那些报名参军的,要么是家里管不住的,要么是以前惹是生非,现在想到部队去避风头的。要么,就是干啥啥不行,只好去部队碰运气的。

啥奇葩人才都有。杨越走得越多,就越来越发现,原来张毅飞在他们这些人当中,算是不错的。

新千年了,人的思想越活泛,就越容易远离部队这种依靠信仰纯奉献的单位。徐爽那就是个很好的例子,给钱求他们去当兵,都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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