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 婚前协议(3 / 4)
协议’交予邱岳泽保管,除了是为了要保障我的利益之外,也是给你提供一个可以跟他直接面对面接触的机会!
不管你愿不愿意,你今后要培养自己的势力,绝对离不开他的帮助!
而这份‘婚前协议’,你还必须让他亲自过目,以表诚意!
同时,这样做也能让他放心——你亲自把自己的‘把柄’交到他手里,这份诚意,应该足够了!
你不用担心他会不肯帮你。
我自会替你处理妥当!
只要你签了‘婚前协议’,你就带着它去找李掌柜,让他亲自护送你去找邱岳泽。
我已事先跟他打好招呼了,你仅管去找他就行!他不会为难你的!
不过,切记,这份协议,你只能亲手交给邱岳泽,不能让你们之外的第三个人看到里面的内容!
好了,就写到这儿吧!
目前该跟你交代的,都差不多已经交代清楚了!
至于你能否做到你的‘分内事’,那就得看你的本事了!
这点,你可别指望我会帮你!
说句不好听的,我们将来即便真能成为夫妻,那也只能算是可以平起平坐的‘盟友’!
但,若你连这点本事都没有,那你也不配成为我的夫郎!
更何况,以你的皇子身份,占去的,可是我正夫的位子!
你最好记住,我绝不会要一个会拖我后腿的夫郎!
再有,别说我没提醒你,对你而言,最好的结果,是你真的做到了可以独当一面,也求到圣旨,能与我结成夫妻。但,对我而言,即便没有你的这层保障,我也还有邱岳泽这层保障!
到时,即便没有你,我也有其他的方法可以避免自己被云臻选为太子妃!
所以,你最好要清楚自己现在的处境,做好自己的本分,别拖我后腿!
否则,别怪我翻脸不认人!”
仅管是信,但末尾处,高冉却没有留下自己的名字、或自己的私人印鉴——她这是为了以防万一,尽可能地避免留下什么把柄被有心人利用……
若仅仅只是笔迹的话,完全可以推说是有心人刻意模仿陷害于她……但若连私人印鉴都有的话,恐怕就难说了——一个“巧合”,可以是巧合,但一下子出现两个或多个“巧合”,这恐怕就不是巧合,而是事实了!
看过了高冉特地写给他的信,云杰又再回过头来再看了一遍之前粗略看过后便颇有些异议的“婚前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