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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七十四章 新房内(2 / 12)

隐隐暗示有冥王的存在﹐并不需要去描写冥王是什幺样的子﹐冥界又是什幺样子的﹐作者有时所需要做的也只是表达出某东西的存在﹐与借用某东西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它的任由读者去想象﹐更有一种神秘感。就算你心目中对一切都有自己的解释﹐也不要强硬地把自己的观点表达出来﹐令读者与你一样去看待事物。将小说中的一些神秘的东西写得太白那是失败﹐因为这样就失去了神秘感﹐像神﹐永远至高无上的存在﹐没有人可以去理解﹐存在与否都成问题。而描述神的时候你就不能直接给神套个定义﹐说那是什幺东西﹐还把那东西的性格都写了出来﹐什至说那就主角﹐什幺主角造天开地﹐然后为了体会人间的一切下凡去做人。天啊﹗一个做惯了人的生物跑去做狗﹐你相信吗﹖这种幼稚白痴的题材真是……

但这样的主角十分吸引人。如果这部书的主角又练气功﹐又学魔法﹐再跟修真拉上关系﹐好嘛﹗我也别看了。最好的方法是给予主角只有一种特殊﹐其它完全完全平庸﹐这对好的作者来说就足够有余﹐因为他们善于灵法地运用这一点的特殊去给主角带来最大利益。比如﹐重生传说﹐主角唯一的优势就是知道至今2003年的历史﹐这还不足够吗﹖对作者而言﹐足够了。因此他是一名出色的作家。而有些作品读者回到过去不说﹐还去学武功﹐练内力。我去~~﹗智能﹐这方面对作者来说要求是最高的﹐要怎样才能使描述出主角的智能﹐那只有通过一些剧情来带出。三言两语说他的iq有多高﹐学习成绩有多好那是没有说服力的。现在力量型的主角太多了﹐很少看到到有智能的主角﹐随波流之一代军师就是智能型的代表﹐智能型的主角往往手无搏鸡之力。但却是最受欢迎的主角﹐更是最难写的主角。因为这也考验作者的智能与文笔﹐敢写的人不多。一部好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作者的神秘感﹐主角有一个惊人的秘密﹐但只有主角一人与读者们知道。其它人全部不知。我不明白很多的作者都喜欢让主角向朋痧或者情人泄lou秘密﹐以求那所谓的以诚相待。这是屁话﹐在现实中没有人会轻易泄lou自己的秘密﹐就算再亲近的女友都不行。

或者在海报上某个模特长得特美你连对方的名字都不知道就喜欢上人家﹖你可以做得到本人佩服死。所以一见面因为对方美丽就心动是不可能的﹐最多只是**升起﹐那和感情无关﹐只有在接触长久之后﹐了解了对方才能爱上。因此众作者们对爱情的了解不要那幺肤浅﹐连自己都不相信的也写上去。——再论由浅入深再论由浅入深由浅入深指的是一本书的开头写作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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