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2章 四面楚歌呼?(2 / 6)
好了。
冯见雄这番话,看起来很难理解,但如果用粗俗的例子说明一下,那就很容易了:
比如,如果软件的冤损由软件商“讨回血债”、而不由硬件商出头,那么,人类就可以自由地看到很多东西。
比如,有些东西被定为非法出版物(比如不和谐的游戏,但是具体不和谐的方式有很多种,不一定都是黄-暴)。
这种东西是不允许卖的,不允许研发/创作这些东西的人以此牟利的。
但是,翻遍全世界文明国家的法律,看这些东西是不犯法的。你不能惩戒消费者。
换句话说,“地下游戏/软件”有两大类,一类是侵犯了创作者的经济利益。另一类是没有侵犯到任何创作者的经济利益,只是纯粹内容地下、所以创作者无权以此牟利。
软件商追责,只会打击第一类。而硬件商一旦加入,就会把第二类都打击到。
站在消费者立场上,我愿意看到不和谐的东西(也就是上述的第二类),这是我的自由。
(也就是说,从法律上来讲,写小黄文卖钱是犯法的,但看小黄文是不犯法的。ore会把开发犯法看不犯法的东西也禁掉。)
几十年前,或许有小夫妻两个,自己窝在家里***,然后被警察破门而入抓去罚款拘留的事情发生,但那是国家法制建设还不健全时候。
如果纵容苹果这样的畜生做大,而且还可以高调到“控告消费者”,那将来华为什么的有样学样,岂不是几个巨头“我希望人民能看到什么,人民就只能看到什么”了?(当然,现在华为还是比苹果好一些,我从来不在应用商店里下载app,我会主动查清楚软件官网是哪里,然后顶着华为的‘该程序安全性未知’红色警告安装。华为和360都没苹果那么强制)
这比默多克还赤裸裸了。
这是对人类精神自由追求的践踏!而且是始作俑者,靠着其商业上的卑鄙成功,起到了非常恶劣的示范作用。
……
拉蒙德被赶走了,是羞愧地离去。
冯见雄给他说的话,他不可能都记住,但稍微记住一星半点,都足以烘托冯见雄的拒不合作态度、并且向上风交差,证明“并非渣滓洞威逼利诱不够,实在是敌人太坚贞不屈”了。
这些态度,当天就传到了提姆.库克那儿。
库克最初是震惊,觉得不可理喻,但最后也只能接受这样的事实。
世上竟然有这么大义凛然的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