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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4章 我自岿然不动(4 / 4)

法引怪的角色。

那画面感,俨然就是那残阳凄切的血色修道院中庭里,一个战士浑身瘢痕伤口、拖着几十个食尸鬼/怨灵蹒跚前行(还有奶骑在旁边奶)。

然后,草丛里突然钻出一个奥爆术天赋点满的法师,一堆瞬发奥爆术洗地清场。

只可惜,这个引怪的战士,和清场的法师,并不是一个队的(嗯,虽然这种情况在wow里不可能出现)。战士的本意,也仅仅是希望法师被食尸鬼们撕成碎片。

废话少说。

短短一周之后,做好了初步的准备工作,杜丘明带着自己的团队,亲自奔赴金陵,递交了一份起诉状。

金陵市中院民事庭的相关立案工作人员,一看委托书上那昂然的苹果抬头,几乎是立刻高度重视,拿出了给洋大人办事的效率,一切加急。

不过,不管杜丘明多么郑重,法院如何上心。马和纱或者说背后的冯见雄,似乎并没有太重视这事儿。

按照《民事诉讼法?第113条之规定。法院在收到起诉状、并决定立案后,应当在5天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人,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应该给出答辩状。

当然,法律也没规定被告人不交答辩状的后果。只是说,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应诉,不影响法院的审理。

也就是说,司法实践中,如果被告不上心、不搭理,什么都不干,法院也得等满15天,然后才能安排首次开庭、通知双方。

因为是给洋大人办事,本来法定给法院的5天,法院方面只用了1天——据说连顺丰快递都没敢用,怕耽误。而是让两个工作人员,亲自开车去仙林大学城,找到金陵师大的校区,然后打听了马和纱的动向、亲自等她下课,在教室门口堵人,把起诉状的副本交到妹子手上,让她签押。

他们还口头建议马和纱尽快答辩。

这服务态度,实在是太好了。

可惜,马和纱并没有提交答辩状的意思。

她随手看了一眼,就丢着。

让对方等15天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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