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法不溯及既往(2 / 3)
心学术圈了,但好歹也是知道的——\r
《法学研究》是社科院办的,《中国法学》是司法部办的,这两部期刊,是圈子里有能量让某个总局级别的单位见到结论就讨论修改条例的。\r
冯见雄和刘渊明此文一出,金成义就评估出来了:他跟进的那些跟风实用新型,在国家知产局有针对性地从严收紧之下,只怕到时候都来不及打这个时间差,全部会被驳回毙掉。\r
如果此时此刻有人能够站在上帝视角审视这一切的蝴蝶效应进展,就不难发现:因为冯见雄和金成义的对抗,本时空国内的这种专利碰瓷布局,只怕会比历史同期早2年多就被修法、然后从源头上扼杀。\r
当然,金成义并不是重生者,所以他并不知道这个进程被冯见雄提前了多久。\r
他只是想不通,冯见雄为什么要做这种鱼死网破的事情——当初他只是开口敲诈冯见雄100万,然后就大家联手把这门生意做大做强。\r
为啥冯见雄为了不给他这100万,宁可要连自己的财路都断了呢?这种事儿怎么看都不划算呐!\r
以他对冯见雄的认识,那小子也绝对不是那么有骨气的人——冯见雄绝对是个没节操的实用主义者。\r
……\r
“算你狠……你特么犯得着么?就为了不给我100万,自己宁可少赚五六百万?说不定还不止!”金成义这是彻底服了,居然用一种怒其不争的语气数落冯见雄。\r
就好像连他都在为冯见雄烧掉的前途不值。\r
他不得不服。\r
因为金成义自问从头到尾都算到了一切,唯独没有算到冯见雄不但能打官司能来事儿,居然还有那么强的学术背景,《法学研究》上的文章说发就发——这一点,才是导致金成义全面崩盘的关键。\r
换任意一个国内顶级大律所的律师,哪怕官司打得好,但因为太久不做学问,也不是说想发《法学研究》就能发的。\r
当然,说句良心话,如果那些大律师不追求名声,愿意拿大钱送给那些顶级的七大法学名校的名教授,然后连署名权都送给那些教授,用他们的头衔职称来发,也是可以发出来的。\r
同样内容的一篇论文,挂的人名字不一样,过稿时的威力和顺畅程度是千差万别的。尤其搞文科的人,内容其实不重要,官职头衔的buff才重要。\r
“没那么夸张——我的人手少,资历浅,自个儿还要念书,就这么一个女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