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胜军祝酒(3 / 4)
声,随后跌跌撞撞地走了……尽管他看不出,但他相信,燕北会如愿的。
因为燕北总能如愿。
看着王义的背影,燕北只觉得心里有点儿窝火,又有些怅然若失,环顾偌大的军营仿佛人人脸上都挂着饮酒后的傻笑,酒是个好东西……莫问恩仇的良药。
他还是不习惯于向他人吐露心迹,哪怕梦想,都要说一半,再留去一半。
在哪里做太守不好,为何非要是涿郡?
他要回去,因为他家小三子还在涿郡,如果他做了太守,就能向幽州推荐茂才,尽管决定权不在他,但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他的声势。
只是这次叛乱,他也不知何时才是个头儿。
嗅着深夜里的酒香与那些幽冀之地传唱的民谣歌赋在这些粗豪的汉儿口中唱响,燕北只觉无比满足。
人的际遇总是无边。
在他十一岁时,那时还只是个辽东乡里大户的佃户仆从,他的梦想就是好好活下去,等长到十五六岁托乡里三老给自己做媒,娶一名破落的汉家女子或是勤快的胡姬,攒些积蓄养上些鸡鸭,兴许还能买上两头羊……燕北从小在羊圈里长大,养羊他可是个好手哟!等到了这年纪,或许他会有两个小孩,一个叫燕五,一个叫燕六,送到县中豪族公孙氏家里放牛。
如果不是不安于现状的兄长带他穿越边境在凶恶的乌桓人手里盗马,如果不是大贤良师掀起浩大的黄巾起义……燕北的一生,将会是平淡无奇直至终老。
但有了这些,一切便不一样了。
世间大体的公平,只怕只有一件事,是人都会死。
其他的事情,这一生是富是穷,是豪是贫,大概在人出生那一刻便都是决定了的。
但燕北偏偏不信命。
对穷人来说,这世上可怕的事情太多了,可唯独,唯独,他不怕死。
那些亡命徒的经历奠定了他的性格,但也给了他一身本事。
燕北最怕的,便是辜负了自己这一身本事。
现在要他回到辽东去做放羊娃,比杀了他还要难过。
他不能辜负了自己,也不能辜负这个时代。
大贤良师有句话,令他记得特别清楚,那个受百万黎民敬爱的大贤良师曾说,现如今是大汉四百年未有之危局。
说这话的时候,燕北就在巨鹿郡田野里搭出的高台之下,张角的声音是那么地洪亮,受万人敬仰。
传国玉玺上印刻的话天下人都知道,受命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