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洛根【54/100】(2 / 5)
,一秒钟之后,他脸上露出了一抹郁闷和烦躁。
“洛根!”
一个声音在他身后响起,但洛根没有回头,老工头醉醺醺的瞥了一眼那两个从车上下来的人,他把酒瓶从手边移开,看着洛根,
“需要帮忙吗?孩子”
“不,不需要,我能处理!”
洛根朝他笑了笑,然后转过身,脸上的笑容瞬间敛去,他将手里的木工手套扔在一边,点起雪茄,走向面前那个穿着黑色风衣,带着金丝眼镜的中年人,史崔克...那个他最不愿意见到的混蛋,还有那个跟在史崔克身后的家伙,笔挺的西装,耳朵上还装模作样的带着耳麦。
见鬼的,这地方根本收不到那些电波。
“有个活给你,上尉。”
史崔克满脸善意的朝着洛根张开双臂,就像是许久不见的老朋友,但洛根理都没理他,扛着斧头擦过他的身体,将斧头扔在一辆破旧的皮卡里,他靠在车上,一脸不耐烦的说,
“我现在有工作,史崔克,在我动手之前离开。”
“别这样,孩子。”
史崔克对洛根的冷淡并不在意,他指着身后的那个冰冷的年轻人说,“还记得他吗?零号,你原来的战友,老朋友相见,难道不应该庆贺一下吗?”
洛根看了一眼零号,撇了撇嘴,
“我朋友很少,而且里面绝对没有一个习惯先开枪后说话的混蛋。”
“砰”
一声微弱的枪响,零号的左手伸进风衣的口袋里,取出一把特质的手枪,瞄准,开枪,然后收回手枪,子弹精准的将洛根嘴上叼着的雪茄打成了两半,这个过程其实没有什么好说的,很多老兵都能做到,但问题在于时间...这一连串过程,连1秒都没有花到,基本就是其他人眼前一花的程度。
显然,这也不是个普通人...变种人,零号,致命神枪手,洛根在十几年前的战友,一个讨厌的,自视甚高的混蛋。
“劣质雪茄,一年1w8千块,和乡村教师住在一起玩亲亲游戏,洛根,不得不说,你的品味还是这么糟糕!”
零号开口,声音和他的外表一样冷,但就在他装逼耍帅的同时,洛根的目光已经危险了起来,史崔克见势不妙,他挥了挥手,
“好了,回车上去,零号,我和洛根有些事情要谈!”
零号的双眼里也闪出了一抹熊熊的战意,但是在史崔克严厉的目光下,他还是转身,而洛根则在这一刻跳出了一抹嘲讽的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