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百四十七、我想回家(4 / 6)
,然后突然转过头说道:“我觉得这不是含蓄,而是一种最最直观的喜欢。”
“嗯?说出你的故事。”
奈非天从半靠着的姿势坐起来,双手抱着膝盖,看着窗外:“好久以前,我上初中的时候,那时候我家里非常困难,全部的生活来源都靠姐姐放学之后帮人打零工和街坊邻居的接济,当时我班上有一个很好看的女孩。我对她特别有好感,你知道吧,就是那种很单纯的好感,我不知道她是不是对我有这种感觉,但我就觉得我好喜欢她。但她家庭环境其实很好的,在那个时候就坐着她爸的宝马上学放学,吃的用的也都是极好的,比如我的书包是邻居一个哥哥淘汰下来的,一边的书包袋子是断的,我把断的剪掉当单肩包背,而那个女孩的书包是从日本买来的,一个书包就足够我和我姐一整年的米面钱。”
奈非天说的时候十分认真,认真到连猴爷都没有打断他的回忆,不过说起来能听到一个大能力者说出这种话,倒也真的是不容易啊,而且猴爷最缺失的恰好是这种青少年的朦胧爱意体验,所以听听倒也无妨。
“那时候中午不回家的,我们就各自带饭,我每次看到她吃的饭,都是各种各样好看的东西,白香肠、熏火腿还有颜色很漂亮的酱牛肉。而我……只有一点豆豉和榨菜。你其实不知道,当时我在学校很受欢迎的,女孩子都特别喜欢我。”
“因为长得好看。”
猴爷很少夸人,但奈非天绝对受得起一夸,之前他就已经说过了,奈非天是他见过的男人里仅次于端木的帅哥,虽然不知道他以前是怎么样的,但就现在来看,这家伙小时候绝对很娘。
“对,因为长得好看。所以我倒是也经常吃到点肉什么的。妈的……人家去学校是学习,我去学校是加餐的你懂么。”奈非天哭笑不得的说道:“我其实没怎么跟她说过话,只是偶尔不经意的眼神交流。后来初中毕业,我就辍学了,因为家里实在负担不起学费,所以我就到外头去当小混混了。无意中听到她的消息,她高中毕业去了中央兰开夏读传媒了,而我已经在街上收保护费了,跟着几个老大。”
“黑历史啊?”
“对啊,黑历史。”奈非天挠挠头:“我的真实学历就是初中,后头的学历都是伪造的。大概在她读高中的第二年,突然有个人突然加我qq,聊了天之后才发现是她。我们聊了很长时间,她犹豫着是留在英国还是回来,我当时认为她在那边会生活的更好,所以劝她留在英国。她也真的就留在了英国,而之后呢……她偶尔会突然给我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