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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百四十八章法律(3 / 5)

此次审理的接近300人的庞大案件,仅仅是辩护律师,就超过600人,充分将法律规定的权利做的了极致。

每一个上法庭需要宣判的人,不多不少,都有两个人专门负责他的案子。

别的不说,就庞大到占据一半以上的桌子就让这场宣判变的有些过于玩笑话了。

一间法庭,别人的律师就占据了三分之二的地盘,将那些递交审问报告,请求宣判的人都给挤压到了一个角落里,这场面幸亏外面看不见,否则的话,又是一个新话题。

“我艹,老大,这是玩哪样?”

章小凡一脸没睡醒的样子问。

“按照我国法律,每一个人最多同时找两个辩护人,所以,我一个人给他们配置了两个,做无罪辩护。嘿嘿,我就不相信这么多人会败给别人。”

王慕飞一脸阴笑的说。

“啊?”

章小凡有些莫名其妙的。

“法律,不仅仅是一种惩罚制度,在某些特殊的情况下还是一种保护的手段。无论身份是什么,对于法律来说,并不值得区分。”

王慕飞一脸严肃的说:“所以说,在法律的范围之内,身份所带来的附加感官并不存在,也就是说,所有人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

随着王慕飞的诉说,章小凡有种对他刮目相看的感觉。

这个从来都没有老老实实看过法律文件的家伙,说起法律的事情来,居然头头是道,直指根本。

法律的确是不会对现实中的所有职业做出附加的感官,从而不会对自己的职业产生恶感。

无论是工人,农民,学生,商人等等,还是小偷,强盗,恶魔,傻逼等等,在法律之上享受的权利是一样的。

所谓的法律,就是规定一个大体的框架和处罚的办法,用来约束人的行为和责任。

一个小偷可以是警察,谁也没有规定警察不能当小偷吧?就算规定了,也不一定没有不是?

这样的情况就是在法律上进行划分,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从而对事件的本身来做出判断,而不是从人的职业来做出评价。

抢劫之所以抢劫,并不是人本身就是抢劫犯,而是他在将抢劫这件事情通过手段开始实施之后,对他人产生威胁,抢了他人的东西,才叫抢劫,而实施抢劫的人,才叫抢劫犯。

谁也没有规定被抢劫的人在不威胁不胁迫,甚至是不说话的情况下,将财务交给别人保管叫抢劫。

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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