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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百九十四章:人枪合一(3 / 5)

关注度都被拉了过去。

智网平台上的头条前三都被穆晓峰,白素素,还有裴星魂和梵晨曦有关生日宴会发生的事情给占了去,第四条还是关于穆晓峰的,是下午的比武。

穆晓峰是彻底的出名了,这是他意想不到的,居然是以这种方式。

到下午牧风比武的时候,佘虎出现了,脸色不太好,但平静了许多,醉了一场,也想通了不少。

他跟牧风是兄弟不假,可兄弟也不能干涉对方的感情生活,何况牧风也没有对不起谁,有些事情当事人都没说什么,他存粹是一厢情愿了。

第二轮,牧风的对手抽中的是潜力榜上排名第二十五的易文龙,第一军事学院的武道高手。

兵器是枪,而且使得是一手的快枪。

他还有一个外号,闪电银枪!

“穆领队小心了,我这把枪可不是凡品!”持枪而立,易文龙自有一番大家气度,牧风见了,都不由的暗自心折,这第一军事学院出来的人,真就是不一样,这放到别的学院那都是顶尖的人物。

难怪第一军事学院能够跟五大圣地抗衡,这人才就是不一样。

牧风何等眼力,自然瞧出来了,这易文龙手中的枪的确非同一般,枪身通体银色,一条条银色的龙纹覆盖其上,鲜红的枪缨,无风自动,似有一股龙吟之声传出。

神枪有灵!

这把枪已经道了通灵的境界,早已超越了凡间器物的范畴了,难怪这易文龙要先提醒一下牧风。

牧风对枪法也有涉猎,也练过基础枪法,但那都是作为了解和熟悉,他并没有那么多的精力去钻研枪法。

按理说,长兵器到了热兵器时代已经用处不大了,退化的最厉害的是弓箭,有了激光枪和动能枪,射程远,威力大,谁还用弓箭,近身搏斗最多使用袖箭而已。

但是,有人喜欢枪,一枪在手,天下我有的那种感觉,无疑是令人心驰神往的。

六尺的枪,已经是够长了,比易文龙个头还高半个头呢。

“请!”

“郁队长,赌一下,易文龙能够撑几招?”观战台上,韩绛微微的一侧身,小声对郁森道。

“三滴洗髓液!”

“靠,你胃口够大的呀!”韩绛骂了一声,“你知道这洗髓液价值如何?”

“黑市上炒到一滴五亿信用点了,有价无市。”

“你也知道,就赌一滴,不赌拉倒。”

“好,我赌至少能撑上三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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