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五章 搞公关(2 / 3)
一百年后东方某大国的网络社会中,公共知识分子(the public intellectual)这个头衔那都已经是臭大街了,甚至带有人身攻击的意味。
而且如果了解二十一世纪的东方某大国的各阶段网络舆论走向,就会发现公知从香饽饽到臭狗屎的这个过程连十年都没到。真是其香也勃,其臭也忽。
在2004年,那份有良心又有态度的报纸煞有介事且堂而皇之地评选出了“50位公共知识分子”。公知这两个字风头一时无两,学术圈中人不管主业是什么都很乐意戴上这顶高帽子。
八年之后的2012年,东方某大国的“《纽约时报》”就发表评论称公共知识分子,“他们的基本言论价值立场就是反对……如此貌似为公共、公众呐喊,实则煽动、鼓惑,惟恐天下不乱。”
而到了2017年谁还敢在网上自称公知,那简直就是在讨骂。
在1920年,the public intellectual这个称呼还没有出现。当然,类似的概念还是有的。
注意啦注意啦注意啦,和一般的认知的恰恰相反。新古典自由主义是排斥公共知识分子的。
米塞斯就不大喜欢那些“把复杂的理论简单化灌输给公众”的家伙,因为这样“我们无法通过理性讨论来驱逐数十年来主宰大众头脑的政治思想”。
他的弟子哈耶克更甚。在他的语境里,其实“知识分子”和“公共知识分子”差不多。在《知识分子与社会至上主义》一文中,他把知识分子称为“贩卖观念的二手商人”:他这样写道:“所有这些人可能都精通传播观念的技巧,但对于他们所传播的东西的实质内容,通常只有业余水平。”。
而对“公共知识分子”批判最厉害的是法律经济学派的领军人物芝加哥大学法学教授,还担任过联邦巡回法官的理查德?a?波斯纳(1939年-)。没错,法律经济学也是新古典自由主义兴起的一个组成部分,可以算在“芝加哥学派”里面。(笔者注:以后在和经济学家们论战的时候会写到的,等不及的病友可以先去百度。)
波斯纳法官写了一本《公共知识分子衰落之研究》。书中一针见血地指出“公共知识分子市场已经变成任由学术专家支配了,这些专家不时冒险翻过专业领域的墙头,在政治和意识形态的战场——一个尚未学术化的战场挥剑搏击”。而通常这种越过是失败的:“他们常常非常真诚、自信地说出一些蠢话,做出种种一再落空的预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