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四三章 卡里克很牛叉(2 / 4)
那些管理团队的电话,是不是真的被监听。你有没有办法?”
卡里克点头说:“可以。手机拿来!”
林克也没有疑问,直接将手机交给他。
只见卡里克将他的的手机卡拆出来,然后将自己的手机的也拆了出来,然后互换了电话卡。他将两个电话开机后,用林克的电话卡拨通了自己的号码。他接通了电话,又操作了一番,等了一会他就挂断了,说:“你的电话确实被监听了。”
林克深吸一口气说:“你能查到监听的源头吗?”
卡里克没有将电话卡换回来,说:“你应该知道,美国人的电话随时可能会被监控。那有可能是安全局在监听。”
林克知道他说的很有可能。因为所谓的反恐战争,美国立法授权安全局针对可能会危机美国安全的对象进行电话监听。
某些国家的人肯定不会明白,为什么非要立法,直接监听了,只要不让人知道那就没事了。谁能知道自己被监听?
其实那是因为美国有一条法律,那就是检方使用的证据必须是合法得来的。所以警察想要对嫌疑人的住宅进行搜查,就必须要有法院开出的搜查令。否则得到的所有证据都无效。监听得到的证据也是如此。如果没有那个立法,警方就算监听到了什么都是非法的,也不能以此为证据逮捕某人。
也同样是因为那条法律,警察蹲点偷拍所得的照片再多再明显,都是不能作为证据的。当然,普通人得到的偷拍证据也是不能作为证据的,但是可以作为佐证。
而监控录像能作为证据,是因为那是有立法的。而且只有警察合法调用才具有法律效力。私人拿出来,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当然,立法监听,也是为了堵住日后东窗事发的无限之口。
事实上,在有了那条立法之后,每隔一两年都会爆出有人滥用职权胡乱窃听不应该窃听的电话。
那条特别立法是允许安全局窃听疑似恐怖分子或者有可能危害美国安全的人的。但是有些人却明显超出了这个范围。
而林克就有可能是这被超出范围的人选中。
他也有那样的担心,但不管是官方窃听还是私人窃听,对他来说都是严重的冒犯。他有些恼火说:“你有没有办法不让对方知道的前提下,查到窃听者的信息?”
卡里克低头凝眉想了大概半个小时,才抬头说:“给我两天时间,我想个办法。”
“麻烦你了。”
卡里克咧嘴说:“我也很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