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二十一章宁死,不败(4 / 6)
局,将军早已知晓。
事实上,就像刘彻说的那样,这是一场战争,这是他冠军侯霍去病此生的最后一战。
可这一战他败了,一败涂地,所有追随他的将士,所有追随他的将领全部战死。
试问,即便还有离去的机会,霍去病会走吗?冠军侯霍去病会像只败家之犬一样,独自逃回现代,一个人苟活吗?
不会的,他不会的。
留下数万将士的残躯,一个人逃走,一个人滚回现代,已一名败军之将,大汉叛贼的身份活下去?
那种人会有,而且非常多,天下九成九都是这般。
但绝不是霍去病。
至今思项羽,不肯过江东啊。
他们都是骄傲的,他们都是真正的天之骄子,浑身上下两百零六块骨头,皆为傲骨!
他们,宁死,不败!
数万羽林军将士,团团围住了已然油尽灯枯的霍去病,所有人静静看着那个在数万人围攻下,还毅然前行了上百步的年轻人。
但此时,盯着霍去病那张满是血污的脸,所有人的心不由颤抖开来。
好年轻,为什么为什么会这般的年轻?
一瞬,所有人了然,是啊,年轻,冠军侯的岁数本就不大啊。
在刚刚,在那般惨烈的围杀下,没有人注意霍去病的外表,也没有人还记得他的真实年龄,但此刻,当厮杀停下,当所有人默默打量这位大汉战神时,他们才猛然想起了一切,想起了冠军侯的传奇。
十七首战,千里奔袭,率八百轻骑斩首两千匈奴首级。
十九再战,率一万铁骑,进攻河西,六日横扫五国,皋兰山下,那个十九岁的年轻人用一万疲兵竟是击败了三万匈奴大军。
同年率军收服河西。
还有那堪称神话的漠北之战
呵呵,呵呵呵,想到这里,在场的羽林军将士俱都将自己的头埋得死死的,双拳攥的紧紧的!
十七岁啊,冠军侯十七岁就上阵和匈奴人厮杀了,无法想象,一个十七岁的稚嫩孩童手提钢刀,驾马和凶残的匈奴人以命相搏的景象。
看着自己的手,看着自己手中的兵刃,羽林军将士们悲凉想道,“我们我们都做了些什么?冠军侯一生都在为了大汉战斗!他今年才二十三岁啊,可他却为大汉奋战了七年,整整七年啊!”
“多少次的身陷绝境,多少次的孤立无援,他都挺了过来,我大汉的传奇都挺了过来,可最后,最后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