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故事(2 / 4)
“这些事情你不用再说了,现在,我想给你讲一个故事。”
痛哭的钱明光不由愣住了,可很快,李田那带着浓浓回忆与追寻的声音在他的耳畔缓缓响起。
“在三年前,长安城里曾有一位恶少,他是真的无恶不作,仗着自己父亲是当朝重臣,飞扬跋扈到了极点,平日里不是强抢民女,就是唆使手下的恶仆随意欺辱百姓,就连曾经的长安府尹都曾被他当众抽过三个耳光。”
“十三岁,他就带着手下的恶仆去街上殴打那些穷苦百姓。”
“十四岁,便当街抢走民女,回去作乐。”
“十六岁,花钱买了两只凶狠的斗犬,带着那两只畜生随意上街咬人,一名挑着烧饼,沿街叫卖的小贩当众死在了那两只恶犬的扑咬下,而他却在一旁高兴的拍手叫好,事后,他只给了那个小贩的家人一贯铜钱的赔偿。”
李田神色感伤道:“一贯铜钱,能买多少东西?可他却认为自己给的很多,因为死的人是一个贱民,他们的命只值一贯铜钱。”
“到了二十岁那年,不知怎地,他突然喜欢上了舞刀弄枪,花钱找人买了一把上好的长剑,拿到乱市中左劈右砍,肆意妄为,扰的满长安鸡飞狗跳,还砍伤了二十多名无辜的百姓。”
李田自嘲一笑,“真是有够混蛋的啊。”
“知道吗?当时的长安百姓见到他出来就像见到土匪一般,避之不及,而他也用自己的所作所为告诉了整个长安城的百姓,李太常的公子,究竟是有多么的混蛋。”
“十三岁就在大街上作恶,一直到二十七岁他才被迫离开了长安,十四年,他整整在长安无法无天了十四年,在这些年里,总是会有一些失去亲人,而丧失理智的百姓去找他报仇,去向官府报官,可你知道他是怎么做的吗?”
李田扭过头,望着身后已经沉浸在自己所讲的故事中的钱明光,抿了抿嘴,神情复杂的问道。
钱明光摇了摇头。
李田笑了笑,“其实很简单,他找人把那些敢报官的百姓,全都暗地里杀掉,还曾把一个只有七八岁的小女孩卖到青楼里做妓女。”
李田重新转过头,看向了远处的黄昏,道:“你对他有什么感想吗?”
在李田刚刚讲故事时,钱明光就已经停止了哭泣,此刻听到李田的问话,钱明光简单思索了一下问道:“他的父母是不是很宠爱他,所以才让他变成了这幅样子?”
李田点了点头,“差不多,他的母亲很宠他,父亲也是一样,他惹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