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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七十六 打劫不死不灭王(7 / 12)

高手啊,难道真的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

但不管怎么说,冥土对这位婆罗新星无比感兴趣,而他地领地和冥土相邻,那里是降三世明王杜拉茵罗的地盘。

达达霍看着手中的一叠叫做时报的东西,忍不住狂笑,真是太有趣了,什么时候婆罗人的文化脑子竟然能和武学结合起来,这创意真不错。

“消息打探的怎么样,那个蝶千索真这么厉害吗?”

“回禀殿下,婆罗人给蝶千索起地绰号叫做暴君,一如他在战斗中的风格。”

“哦?暴君,啧啧,暴君,好狂妄,不过也是,能打败夜战天,倒也当得起这个绰号,这样地人物我一定要会会,听说他的领地离我地暗因森城很近?”

“是的,殿下,蝶千索地领地完全是一片沙地,根本不适合人居住,属下认为这完全是炽释天的一场作秀。”

达达霍点点头,“雷帝最会玩的就是权术,搜集卡拉比附近的资料,控制附近的商业活动,艾因森是我们的门户,如果让这样危险的人建造起城堡,对我们可是很不利的。”

达达霍,降三世明王之子,冥土年轻一代的二号人物,被夜战天打败的明鉴只不过排第四。

夜战天不好找,但蝶千索可是近在咫尺,这样的机会不能放过。

“殿下,陛下怒了,等您最后的决定,不然……”

达达霍摆摆手,笑了笑,“告诉伟大的降三世女王陛下,我要去暗因森当城主,学习如何管理人民!”

由于冥土大有统一的意思,虽然现在由不动明王坐庄,可是不代表下一代还由他的儿子,为了公平,所有小明王都有参选资格,明鉴搞这次的动作恐怕也是为了增加印象分,可惜这孩子急了点,撞破了头。

醉翁之意不在酒。

一举两得,他对成为冥土统治者不感兴趣,可是争斗的过程却很爽。

现在的蝶千索也算是一号人物,伊舍族和乾婆族靠近卡拉比的居民也有议论,只不过人们都当成茶余饭后的闲谈,如果地理位置在好一点,他们很可能去凑凑热闹,但这附近的人都知道卡拉比是个什么鬼地方,典型的鸟不拉屎,那是能抹杀人类好奇心的地方。

百分之百的这位百年来唯一一个不靠继承而成为领主的年轻人也难逃守着一片毫无价值的荒地饿死的结果,当然他也可以选择投靠别人,从现在看,投靠乾婆是最好的选择。

显然乾婆居民是比较欢迎的,这可是能大大增强乾婆的实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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