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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基因审美(4 / 5)

的王雷,早就养成了杀伐决断的性格。更不要说,现在的他,人性正变得越来越少。

表面上,王雷作淡然状地道:

“我们该回家了,你妈妈已经做好了饭。”

说完,他便独自向城东的莲华小区走去。那里,正是他们的家。

楚思思站在那里,气的直跳脚。

郑云蓉更是一脸花痴的望着王雷,道:“你不觉得你哥哥很帅吗?”

“帅个屁,他就是个流氓。”

想到那个并不好的第一印象,以及被他发现的自己使用魔术胸衣掩盖“太平”的秘密,楚思思就想跳脚。

楚思思道:“只要有基因药液,想帅还不容易。我们这里可是中产区啊,哪里有丑的人?”

“我不是这个意思的。我是说,他身上的气味很好闻,站在他身边时,我总是有种很舒服的感觉。生理学上说,这是生命磁场互相吸引的原因。”

郑云蓉眯着眼,双颊发红,一脸陶醉的感觉。

“你要知道,他的基因,应当非常地好。去年我和爸爸去贵族区玩时,有一次有一个‘天使之子’从我身边走过,当时的那种感觉……就和你哥靠近我时一样,让我全身发热发软……”

正在想和郑云蓉顶牛的楚思思愣了愣,心中一震。

“天使之子?我妈妈这些年一直在外面偷偷地做那些见不得光的事,我的这个便宜哥哥,他的真正出身莫非是……”

她突然猜到了某种可能……

这个世界,中产以上的人,因为严重的审美疲劳,大部分人在审美时,都会不太受外表皮相的“美丽”影响,更多的时候,却是看中彼此的基因,因为那代表着一个人身上最有价钱的地方。

高守死缠着楚思思,也是因为他知道,这个妹子的基因非常地好。郑云蓉觉得王雷很帅,也是因为细胞的本能,觉得他的基因“很帅”。

楚思思为自己的猜测感到害怕,打断对方道:“别犯花痴了,我们赶快回去。”

只是郑云蓉却在这时打开了右手的多功能腕表,启动上面相机功能捕捉着王雷离去的背影。

“等等,让我拍张留念。”

“拍什么拍!抓紧走了,他是我哥哥,以后你要拍照还怕没有机会吗?”

楚思思不愿意她多事,直接抓住了郑云蓉的胳膊,扯着便极速向家走去。

学校离莲华小区并不远,而郑云蓉也是莲华小区的孩子,正好与王雷楚思思同路,进了小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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