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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三十三章 血战(四)(7 / 14)

说完,小小年纪的他又磕了三个头。

这个意味,就不同了。

已经脱离了上下级的见礼,同时,也脱离了一般叔伯辈分的见礼。

公孙寁,原名李寁。

镇北侯府镇北侯之下七大总兵,有六个,是镇北侯的义子,全都姓李,包括李富胜也是这般。

李富胜,原本姓郭的。

这种义子制度,在燕国影响极为深远和普遍,尤其是在军中。

但类似李富胜,他的孩子,是可以姓回郭的,因为军中的义子,他也就是起个军中一家亲的态度和意思。

但李豹不同,李豹是孤儿出身,他压根就没有自己的姓,所以,他的姓,就是李。

而公孙志,原本就是其义子,改姓了李志,随后又招纳为婿,所以,公孙志的儿子,原名就是李寁。

公孙志之所以最后选择和李豹之子分道扬镳,带着本部人马分出来,想让自己改回公孙姓是小,想让自己儿子改回姓氏是大。

“伯爷,我是个粗人,自认为教不好孩子,我娃儿脑子可以的,我也怕留在我身边被我给耽搁了,所以,请伯爷受累,帮我调教。

公孙志在这里,给伯爷磕头了!”

说完,

公孙志再度跪伏下来,连磕三个头。

这其实,就是托孤的意思了。

自古以来,托孤,都是大事,因为你得求人家帮你的血脉进行延续,你欠人家的,是天大的恩德,三个响头,理所应当。

野人王曾对郑伯爷说过,因为郑伯爷只习惯于朝上看,所以感觉那些蝇营狗苟的事儿,很少。

这是因为郑伯爷上头,真正能入郑伯爷法眼的,也就南北二侯加燕皇等少数几个人。

任何地方,人少,他自然就清静。

但若是往下看,看着自己身下的盘根错节,就如同像是看蚂蚁在泥土里打洞一样,密密麻麻,九转十八弯,别有洞天。

公孙志托孤,并不是因为他今日要率兵去冲城。

事实上,以公孙志的武力,再加上他身边必然会拼死保护他的亲卫,除非运气特别差或者打死都不退下来,否则,想战死在今日,也挺难的。

他托孤,其实也是给质子。

一如那些小国会主动地将国内的世子送入四大国国都一样,就是让他们为人质。

这也是表明了一个态度,就是我跟你混了,我儿子就留你身边了!

郑伯爷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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